邢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频次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08      发布机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浏览次数:58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监管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现将邢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频次公告如下:


序号检查事项名称检查方式检查频次备注
1对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的行政检查现场检查总上限不超过5次
2对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工作质量的行政检查现场检查总上限不超过5次
3对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的行政检查现场检查总上限不超过5次
4对人民防空防护设备企业的行政检查现场检查总上限不超过5次
5对人民防空防护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行政检查现场检查总上限不超过5次


  除上述规定外,因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应被检查人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年度检查频次上限限制。

  邢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将严格落实检查频次要求,坚持依法检查、规范检查、高效检查,坚决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