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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12 发布机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浏览次数:27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监管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根据《邢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2026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将于近日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依法开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6月15日至18日
二、检查对象
(一)2026年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名录库
随机抽取1个主体:邢台德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合庄及周边围合地块改造项目(棠悦小区)二区一期工程地下车库人防工程)。
(二)2025年人防警报设施责任主体
随机抽取2个主体:襄都区人民政府、邢台市龙泉小学。
(三)2025年人民防空教育责任主体
随机抽取1个主体:邢台市第十四中学。
三、检查方式
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执法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证件,人员不少于2人,一般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法进行,规范填写抽查记录表;严格落实“入企扫码”制度;检查过程全程记录。
四、检查内容
(一)对防空地下室建设的检查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中确要变更施工图设计,是否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备案。
2.建设单位是否依法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3.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规定组织人防工程竣工验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是否向审批局或人防主管移交有关资料。
4.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5.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或缴纳易地建设费。
6.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并按照审核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施工。
7.防护设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是否按施工图设计文件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安装。
8.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是否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是否按照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维护的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和《河北省人民防空通信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等有关法律法规,检查人民防空指挥通信终端设备和警报通信终端设备设置单位对终端设备维护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有关单位和个人是否存在在人民防空通信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危害性作业的行为。
(三)对人民防空教育的检查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是否纳入国防教育计划,是否纳入学校课程;是否有专(兼)职人防教师,是否落实师资培训。
五、检查人员
序号 | 姓名 | 执法证号 | 检查安排 |
1 | 孟 坤 | 03050079002 | 对防空地下室建设的检查 对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维护的检查 对人民防空教育的检查 |
2 | 安雷雷 | 03050079011 | |
3 | 王晓婷 | 03050079007 |
六、结果处理
(一)抽查结束后,按要求将抽查结果信息录入到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中,同步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信用监管,并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示。
(二)检查中发现违法问题的,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行政执法决定。
邢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