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查获25只野生鸟放归自然

发布时间: 2012-11-27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191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监管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11月25日,我市森林公安局针对19日媒体刊发的《邢台 "自发" 鸟市大批野生鸟售卖》的报道,前往邢台市郊的自发 "鸟市" 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野生鸟25只。我市森林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及时对25只野生鸟给予查扣,经过拍照备案等环节后,选取了该市森林公园北侧一片环境较好的树林,将25只野生鸟全部放归大自然。

     此次查获的野生鸟均不属于保护级别较高的鸟类,所以依据相关法规,只能采取没收野生鸟并放生的措施。但贩卖野生鸟仍然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该局今后将加大对鸟市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遏制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提高爱鸟护鸟意识,如发现贩卖野生鸟行为,请立即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