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查获1000余只野生斑鸠放归大自然

发布时间: 2010-05-05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187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监管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311上午,我市森林公安局将截获的十箱共计1000余只国家 "三有" 保护野生动物斑鸠在市试验苗圃放生。

据群众举报,310日有人将从我市火车站托运一批灰斑鸠到广州,市林业局马上做了安排,市森林公安局迅速出警,赶到现场。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巩某系我市隆尧县人,正准备将从集市上收购的10箱约1000余只野生灰斑鸠运往广州出售,我市森林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及时对10箱灰斑鸠给予查扣,并给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

当前已经进入了鸟类迁徙、繁育、采食的时节,鸟类种类和数量都明显增多。然而,近一时期,我市一些地方违法乱捕野生鸟类现象有所抬头,造成了较坏的社会影响,一定程度上威胁着我市野生鸟类资源的安全,也给生态平衡和禽流感防控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为此,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加大了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遏制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