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权项目一览表

发布时间: 2011-06-21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152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处置、行政强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邢台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权项目一览表
序号 执法权项目 种类 依据 备注
1 对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七条、《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  
2 对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理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七条、《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  
3 对律师以诋毁其他律师、律师事务所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  
4 对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代理或者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仲裁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八条、《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  
5 对律师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八条、《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  
6 对律师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财物,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八条、《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  
7 对律师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  
8 对律师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  
9 对律师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  
10 对律师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处罚权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  
11 对律师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辩护业务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五条  
12 对律师事务所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13 对律师事务所伪造、涂改、出借、抵押和转让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14 对律师事务所登记事项有重大变更,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15 对律师事务所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16 对律师事务所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17 对律师事务所违反收费管理规定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18 对律师事务所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处罚权 行政处罚 《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19 对律师事务所分所及其律师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律师事务所分所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20 对律师在代理活动中,与第三方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  
21 对律师利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其他具有社会管理职能团体的权力,对法律服务业务进行垄断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  
22 对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违反规定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七条、《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  
23 对律师违反规定,携带他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递信件、物品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  
24 对律师为阻挠当事人解除委托关系,威胁、恐吓当事人或扣留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  
25 对律师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七条、《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  
26 对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七条  
27 对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八条  
28 对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八条  
29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一条  
30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一条  
31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一条  
32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一条  
33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一条  
34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私自出具公证书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二条  
35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二条  
36 对公证员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二条  
37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二条  
38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二条  
39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二条  
40 对伪造学历或以其他手段骗取公证员资格的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 《河北省公证条例》第四十六条  
41 对于公证员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或违反程序进行公证的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 《河北省公证条例》第四十七条  
42 对公证员出具错误公证书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河北省公证条例》第四十八条  
43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44 对曾担任法官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离任不满二年内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的诉讼案件的代理人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45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冒用律师名义执业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46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同时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或者公证机构执业,或者同时在两个以上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47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48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明知委托人的要求是非法的、欺诈性的,仍为其提供帮助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49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代理活动中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滥用代理权,侵犯被代理人合法利益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50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同一诉讼、仲裁、行政裁决中,为双方当事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理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51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遵守与当事人订立的委托合同,拒绝或者疏怠履行法律服务义务,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52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调解、代理、法律顾问等执业活动中压制、侮辱、报复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53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故意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54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影响案件审判、仲裁或者行政裁定结果为目的,违反规定会见有关司法、仲裁或者行政执法人员,或者向其请客送礼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55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或者向委托人索要额外报酬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56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代理活动中收受对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财物或者与其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57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司法、仲裁、行政执法工作有关制度规定,干扰或者阻碍司法、仲裁、行政执法工作正常进行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58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泄露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59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故意协助委托人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60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向有关司法人员、仲裁人员或者行政执法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委托人向其行贿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61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予处罚的其他行为的处罚权 行政处罚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62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实施情况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63 对律师事务所、分所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等实施情况检查 行政检查 《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分所登记管理办法》  
64 对《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实施情况检查 行政检查 《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  
65 对《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实施情况检查 行政检查 《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66 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实施情况检查 行政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67 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等实施情况检查 行政检查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  
68 对《法律援助条例》实施情况检查 行政检查 《法律援助条例》  
69 对公证法律、法规等实施情况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黑龙江省公证条例》  
70 对公证机构、公证员执业管理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 行政检查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71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实施情况检查 行政检查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72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实施情况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73 对有关劳动教养法律、法规等实施情况检查 行政检查 《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执法细则》 《国务院劳动教养试行办法》  
74 对《人民警察警容风纪管理和纠察办法》实施情况检查 行政检查 《人民警察警容风纪管理和纠察办法》  
75 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监狱劳动教养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实施情况检查 行政检查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 《监狱劳动教养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  
76 司法鉴定人技术职称评聘申报 其他权力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77 司法鉴定机构资质和鉴定质量评估 其他权力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78 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 其他权力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79 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名册编制公告申报 其他权力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80 司法鉴定机构设立审核 其他权力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81 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审核 其他权力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82 鉴定机构、鉴定人执业监督管理 其他权力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83 监督管理司法鉴定协会 其他权力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84 调查处理违法鉴定行为 其他权力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85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审核、申报 其他权力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86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核 其他权力 《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律师事务分所登记管理办法》  
87 律师执业证申领和年度注册 其他权力 《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  
88 律师事务所(分所)年度注册 其他权力 《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律师事务分所登记管理办法》  
89 管理指导律师协会 其他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90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审核 其他权力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91 法律援助监督管理 其他权力 《法律援助条例》  
92 公证机构设立、变更与撤销 其他权力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93 监督管理指导公证工作 其他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94 提前解除劳动教养审批 其他权力 《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执法细则》  
95 劳教人员所外就医审批 其他权力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市劳教所领导管理工作的通知》  
96 劳教人员所外执行 其他权力 《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执法细则》  
97 仲裁机构设立登记审核 其他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