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行政处罚 事后公开(2018年8月份)

发布时间: 2018-08-30      发布机构:市供销社      浏览次数:90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处置、行政强制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盐业行政处罚 事后公开
序号 执法单位 行政处罚
相对人
处罚文书
编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时间 处罚结果
1 市供销社
盐政处
刚*振(雨润冷鲜肉) (邢)盐政罚字[2018]第050号   未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的行为。 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第28条第2项 2018年8月10日 1、责令改正
2、没收违法购进的食盐。
2 市供销社
盐政处
陈*芬 (邢)盐政罚字[2018]第051号   未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的行为。 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第28条第2项 2018年8月20日 1、责令改正
2、没收违法购进的食盐。
3 市供销社
盐政处
桥东区**食品经销处 (邢)盐政罚字[2018]第052号   未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的行为。 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第28条第2项 2018年8月20日 1、责令改正
2、没收违法购进的食盐。
4 市供销社
盐政处
游*源 (邢)盐政罚字[2018]第053号   未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的行为。 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第28条第2项 2018年8月20日 1、责令改正
2、没收违法购进的食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