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1-04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79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处置、行政强制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部制定《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市教育局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学习

各地各学校要组织教师进行学习,通过多种活动强化学习效果。提倡开展手抄准则活动。

二、层层签订责任书

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责任书,下发后层层签订。市教育局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签订,各县市区教育局与各学校签订,各学校与专任教师签订,一式三份,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教师本人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责任书1月18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师教科。

三、加大惩处力度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划定基本底线,中小学教师如有违反,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处理,高校、幼儿园教师参照相关标准处理。同时要继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把准则要求落实到招聘、聘用、考核等教师管理具体工作中,实行师德失范 "一票否决" ,对于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的,一经查实,要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

 

           邢台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