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5-14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209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处置、行政强制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邢林罚决字[2021]第006号

毁坏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陈**

限期6个月补种毁坏林木株数1倍的树木,14株;并给予如下行政处罚:处毁坏林木价值2倍的罚款,计5208元。

2021年5月7日

邢台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