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5-28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168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处置、行政强制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邢林罚决字[2021]第007号

滥伐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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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种滥伐林木株数5倍的林木,计210株;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的罚款,计1843元 

2021年5月7日

邢台市林业局

邢林罚决字[2021]第008号

进行开垦造成林地毁坏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邢台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限期6个月恢复植被;并给予如下行政处罚:处恢复植被所需费用2倍的罚款,计139384.8元。

2021年5月17日

邢台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