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邢台市税务局行政强制

发布时间: 2021-02-10      发布机构: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195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处置、行政强制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决定书
   文号

案件
   名称

处罚
   类别

处罚
   事由

处罚
   依据

行政相对人
   名称

行政相对人
   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处罚
   结果

处罚
   机关

处罚
   生效期

冀邢税一稽 罚 〔2021〕   2 号

南宫市南华铁路器材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一般程序处罚

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河北省国家税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第五类第28项

南宫市南华铁路器材有限公司

91130581MA07WG597P

巩方新

对你单位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18164.47元。

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01/25

冀邢税三稽 罚 〔2021〕   1 号

沙河市京泰实业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一般程序处罚

未按照规定设置和保管账簿或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8 年第 1 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   2018 年第 2 号修改)第5项

沙河市京泰实业有限公司

91130582556093943D

刘金生

对你单位处2500元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1/01/20

冀邢税二稽 罚 〔2020〕   4 号

河北天狮车业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一般程序处罚

其他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六十三条第一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国税发〔1997〕134号及《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第五类第28项。

河北天狮车业有限公司

91130531728815202L

赵慧兵

处已抵扣增值税439403.51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219701.76元

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1/01/07

冀邢税三稽 罚 〔2020〕   12 号

沙河市诚义煤炭经销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一般程序处罚

逃避缴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8 年第 1 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 2018 年第 2 号修改)第   28 项

沙河市诚义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911305826732108625

张瑶

对你单位处所偷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328012.83元。

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