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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规罚字(2023)第( 003 )号
发布时间: 2023-07-26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24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处置、行政强制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邢台继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5005881916010 |
工商登记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佳伟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邢规罚字(2023)第( 003 )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邢台继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邢台继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市规划区信都区兴达路西侧、牛尾河南侧建设的桥西区福太农机片区改造北区(天一湾)项目一期1#、2#、3#、4#楼未按规划审批要求建设,擅自增加楼顶风机房。工程进度:已完工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按照《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部分第4条第2款的规定。 |
处罚类型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对于1#-4#楼擅自增加风机房的问题,处违法建设工程造价5%,罚款壹万壹仟捌佰伍拾肆元陆角伍分整。 |
罚款金额(万元) | 1.18546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7/20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6/07/20 |
处罚机关 |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30500MB1631891U |
数据来源单位 |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30500MB1631891U |
备注 | |
失信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