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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规罚字(2023)第( 009)号
发布时间: 2024-01-03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20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处置、行政强制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邢台传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500061687205X |
工商登记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
法定代表人 | 薛小亮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邢规罚字(2023)第( 00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邢台传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新兴东大街供电公司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传世福邸)三期项目未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新兴东大街供电公司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传世福邸)三期工程位于襄都区新兴东大街南侧、顺德南路东侧,由邢台传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该项目未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建设,锅炉房(换热站)规划审批长为13米、宽为10米、建筑面积130平方米,实际建设长为18.55米、宽为10米、建筑面积185.5平方米,增加面积为55.5平方米。工程进度:基础施工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参照《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处罚类型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对于锅炉房(换热站)增加面积的问题,处违法建设工程造价10% ,罚款伍仟零壹拾贰元整。 |
罚款金额(万元) | 0.50120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2/28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6/12/28 |
处罚机关 |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30500MB1631891U |
数据来源单位 |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30500MB1631891U |
备注 | |
失信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