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20240726

发布时间: 2024-07-29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59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处置、行政强制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序号1234567891011
行政相对人名称王明月 杨彦翔 邯郸市途晟运输有限公司邢台恒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张占强邢台县昊蕴物流有限公司邢台超群货物运输有限公司邢台超群货物运输有限公司陈清峰范强波邢台市佳实联合运输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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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30501MA0GJ6UH10
法定代表人

尹月花林志强
赵建凯牛肖萌牛肖萌

孙双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冀 0500 交罚罚决字〔2024〕320号冀 0500 交罚罚决字〔2024〕331号冀0500交罚罚决字〔2024〕332号冀0500交罚罚决字〔2024〕333号冀0500交罚罚决〔2024〕334号冀0500交罚罚决字〔2024〕335号冀0500交罚罚决字〔2024〕336号冀0500交罚罚决字〔2024〕337号冀 0500 交罚当罚决字〔2024〕338号冀0500交罚罚决字〔2024〕339号冀0500交罚罚决字〔2024〕340号
违法行为类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项《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项《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项《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项《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项《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和第四项《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项
违法事实王明月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杨彦翔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邯郸市途晟运输有限公司所属冀D04376D车辆运输砂石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邢台恒唯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运输石子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张占强运输砂石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邢台县昊蕴物流有限公司运输沙子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邢台超群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运输沙子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邢台超群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运输沙子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冀EZ8322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范强波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为邢台市佳实联合运输队运输石膏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处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四十一条《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四十一条《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四十一条《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四十一条《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四十一条《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四十一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四十一条
处罚类型罚款罚款罚款罚款罚款罚款罚款罚款罚款罚款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3000元罚款3000元罚款2000元 罚款2000元 罚款2000元 罚款2000元 罚款2000元 罚款2000元 罚款200元罚款15000元罚款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7/252024/7/202024/7/212024/7/212024/7/212024/7/212024/7/212024/7/212024/7/222024/7/232024/7/23
处罚机关邢台市交通运输局邢台市交通运输局邢台市交通运输局邢台市交通运输局邢台市交通运输局邢台市交通运输局邢台市交通运输局邢台市交通运输局邢台市交通运输局邢台市交通运输局邢台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