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20241018

发布时间: 2024-10-18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35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处置、行政强制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行政相对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型处罚内容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
1邢台资恒货物运输有限公司91130501MA0899FQ6X周月泽冀0500交罚当罚决字〔2024〕556号《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未按规定检测车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罚款罚款1000元2024/10/14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2邢台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旅游汽车分公司91130500774445935A张冲冀0500交罚当罚决字〔2024〕554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对运输经营者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的处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七)项 罚款罚款1000元2024/10/14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3邢台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旅游汽车分公司91130500774445935A张冲冀0500交罚当罚决字〔2024〕555号《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对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罚款罚款400元2024/10/14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4张玉川 

冀0500交罚罚决字〔2024〕553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十五条第一款当事人张玉川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罚款罚款5000元2024/10/15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5景云龙

冀0500交罚罚决字〔2024〕557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景云龙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罚款罚款3000元2024/10/15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6李元利

冀0500交罚罚决字〔2024〕559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李元利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罚款罚款3000元2024/10/16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7刘彦行

冀0500交罚罚决字〔2024〕563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刘彦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罚款罚款3000元2024/10/16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8刘沛宪

冀0500交罚罚决字〔2024〕562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刘沛宪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罚款罚款3000元2024/10/17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9刘伟

冀0500交罚当罚决字〔2024〕565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十一)项冀EZ1177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三)项罚款罚款200元2024/10/17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10 郭朝欣

冀0500交罚罚决字〔2024〕564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郭朝欣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罚款罚款3000元2024/10/17邢台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