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规罚字(2024)第(011)号

发布时间: 2025-01-20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43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处置、行政强制                

行政相对人名称

邢台天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500684303183J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翟正豪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邢规罚字(2024)第(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未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违法事实

邢台天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市规划区襄都区百泉大道以北,信德路以东建设的旭阳学府(东区)一期项目,未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建设,存在18#19#20#楼擅自改变外立面形式的问题、大门未经规划审批建设的问题。工程进度:已完工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九条,参照《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第66项的规定

处罚类型

罚款

处罚内容

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对于18#19#20#楼立面改变形式的问题,依据《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九条,参照《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第66项,裁量幅度一般按照每栋建筑1.5万元罚款,共计罚款4.5万元;2.对于大门未经规划审批建设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参照《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第六十四项,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裁量幅度一般,按照违法部分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共计罚款1.2341万元。共计伍万柒仟叁百肆拾壹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5.734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1/16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8/01/16

处罚机关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30500MB1631891U

数据来源单位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30500MB1631891U

备注


失信程度

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