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自然规罚决 〔2025〕4号

发布时间: 2025-07-30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43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处置、行政强制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行政相对人名称

邢台蓝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521561981398Q

工商登记码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马居云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邢自然规罚决 〔202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邢台蓝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违法事实

邢台蓝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龙岗大街以南、东华路以西,建设的蓝洋荣景园二期工程(8#、10#楼),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问题。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一条,参照《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第六十四项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类型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于邢台蓝洋荣景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的问题,处违法部分工程造价10%罚款,共计罚款肆拾伍万陆仟肆佰柒拾玖元玖角贰分整。

罚款金额(万元)

45.6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7/2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8/07/29

处罚机关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30500MB1631891U

数据来源单位

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30500MB1631891U

备注


失信程度

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