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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民政局关于向“邢台市石油成品油行业管理协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02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17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处置、行政强制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邢台市民政局
关于向“邢台市石油成品油行业管理协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邢台市石油成品油行业管理协会:
你单位不按照规定接受2023年、2024年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情节严重的重大行政违法行为。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你单位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决定。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邢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邢台市信都区守敬北路518号
联系人:武学军 联系电话:2135266
邢台市民政局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