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姜树青无证贩运盐产品案

发布时间: 2008-04-03      发布机构:市供销社      浏览次数:187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处置、行政强制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项目类别:行政执法
行政行为:查处无证贩运盐产品案
行政处理:2006年11月3日,邢台市盐政处在邢台县晏家屯查获姜树青无证运输盐产品车辆一部,车号:冀J34618, 查获违法盐产品27吨,我处作出没收全部违法盐产品,罚款6500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河北省盐业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