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教育局关于坚决查处疫情期间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下培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03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95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教育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有关复学复课事宜的紧急通知》相关要求: "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擅自开展线下培训" ,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开班暂不审批" 。为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杜绝培训机构擅自违规开展线下培训活动,现就进一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含培训中心,下同)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校外培训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违规开展聚集性培训存在的潜在危险性,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学复课相关工作要求,抓紧抓实抓细防控工作,切实把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各区教育局特别是信都区和襄都区要加强区划调整后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

二、强化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培训机构监管,完善培训机构包联台账,执行日常检查制度,对疫情防控期间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下培训的行为保持 "零容忍" 态度。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未下发开展线下培训的通知前,全市各级各类培训机构不得擅自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一经发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大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居家自学和网上学习,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线下培训活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坚决查处违规办学行为,共同维护健康良好的教育生态。

 

欢迎全市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319-2233223

 

 

邢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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