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财政局2020年度法治财政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 2020-12-30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224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邢台市财政局

2020年度法治财政建设报告

 

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财政执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财政建设基本情况

(一)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领导班子和全局干部学法宣法一是局党组和理论中心组多次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二是制定《2020年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计划》,安排全年学习法律规定、党内法规、财经法规等10部以上。三是法律知识培训列入《2020年度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全局干部学法力度。四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引导全局干部树立依法防控疫情的意识和责任感。结合联创共建小区活动,将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带进社区,使每个公民明白自己在疫情防控中的责任和义务,理解支持政府的防控措施五是保持疫情期间学法宣法不间断。采取悬挂宣传展板、举办网络学习班参加有奖知识竞答、观看公开课、“周一夜学”、发放书籍等多种方式,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安全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社区矫正法》《民法典》《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知识。

2、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局党组紧绷法治”这根弦始终把法治财政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财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依法行政的阶段性部署,协调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3、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法治建设。年初印发全局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绩效目标任务,将法治建设纳入其中,与总体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印发年度考核办法,召开年中、年度述职考核大会,听取各科室单位全年工作汇报,将法治建设与总体工作同考核、同奖惩

4、执行《邢台市财政局“以案释法”实施方案》。聘请我局法律顾问举办专题讲座,结合身边典型案例,讲解有关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侵权责任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民法典》与生活同行。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坚持依法理财。全面落实《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全力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赶超发展。

2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年内清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清单在邢台政务网站公示,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3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建立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向社会发布举报电话,受理乱收费举报投诉。

4制定《2020年度邢台市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5、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6、积极参与法治建设专项活动。参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评比创建活动制定《邢台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实施步骤、重点工作等;参与创建“无证明城市”活动清理要求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提供证明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执行《中共邢台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和《邢台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民生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决策动议、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责任追究等程序办理。在作出重大决策前,要通过合法性审查,未通过合法性审查的,不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今年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出台。

2、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防控法律风险专职律师我局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与诉讼、执法监督、信息公开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对财政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1修订有关风险控制办法。完成《邢台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及法律风险、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机关运行、岗位利益冲突、信息系统管理等六个分类风险控制办法的修订,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和加强财政权力制约监督,有效防控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2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回头看”活动。全面梳理我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三个办法”“个文本”“个清单“四个配套”及其他6件配套文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将修订完善后的文件邢台政务网站公示。

3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对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没有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没有发现违反国家法律、国家政策、侵犯群众权益等情况的规范性文件。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民法典》后,我局及时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没有民法典涉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4、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今年,我局起草了2件规范性文件和2件政策措施,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合法性审核程序,在通过合法性审核后再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议。审议通过后,在规定时限内在邢台政务网站公开,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到100%

(五)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一是全局开展“六个一”警示教育活动和逐级问责活动,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局干部签订《拒绝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承诺书》,为财政高质量赶超发展保驾护航;二是今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8件,政协委员提案2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做到了办结率、走访率、满意率三个100%;三是执行“两法衔接”案件移送制度。今年我局没有涉及移送司法的案件四是市审计局对我局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采取措施,认真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2、加快部门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发挥部门诚信建设示范作用。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邢台市财政局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和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承诺、信用信息查询、联合奖惩、红黑名单管理等5项制度(试行)

3、落实问责和纠错制度。出台《邢台市财政局科级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加强对全局科级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4、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在完成专业法律知识学习的基础上,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统一的法律知识培训,完成20个学时,并通过三次考试做好行政执法证申请和注销工作,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不得参加局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

5、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按照《邢台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邢台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对财政业务、行政执法事项主动在邢台政务网站公开,其中开设了“财政预决算”“扶贫资金政策”两个专栏,发布信息1050条;今年还专项宣传减税降费政策,发布信息871条,发布部门动态241条

(六)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1、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办案场所、办案设备落实到位。设立专岗、专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制作了行政复议办理指南、办理程序、申请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展板,上墙公示

2、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落实《邢台市财政局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则》,加强证据审核,严格行政复议程序,重大复杂案件组织听证,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今年没有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3、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落实《行政诉讼法》和《河北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各项工作。今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应诉案件。

4、建立完善行政复议与调解、行政裁决、诉讼等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执行《邢台市财政局信访工作制度》《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项落实责任科室、分析产生的原因、寻求解决的办法注重发挥行政调解作用,运用行政手段化解矛盾纠纷

5、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经费保障将人民调解、行政复议与应诉、立法和法律顾问专家库等专项经费,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有力支持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新修订、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彻、掌握不精准的问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普法学法形式有待创新。学习法律法规主要还是以阅读条文为主,方式比较单一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对现行的有关政策、制度、办法、实施意见等进行梳理,适时启动修改和补充完善工作,对不适应形势发展、不符合法治政府建设的,及时修改完善,促进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更好地融合协调,更好地依法履行财政职能

(二)编制财政普法规划。结合“十四五”规划建议,编制我局“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普法工作迈上新台阶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

             

 

 202012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