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财政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1-12-06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35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邢台市财政局
关于2021年度法治财政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财政执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全市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财政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情况。
一是同步制定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年初印发了邢台市财政局《2021年度工作要点》和《2021年度重点绩效目标任务分解表》,召开年中、年度述职考核大会,将法治建设与全局总体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二是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局党组先后审议通过了邢台市财政局《2020年度法治财政建设报告》《2021年度局领导学法清单》《市财政局干部应知应会法律目录》。对局法治财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制定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落实。印发了《2021年财政普法与依法治理度工作要点》,对全年工作进行了专项安排。三是按时提交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年初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2020年度法治财政建设报告》,并按时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情况。
一是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定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和工作程序。所有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严格按照起草文本、征求意见、评估论证、公平竞争审查、集体研究、领导签发和公开发布等程序制发。出台的《邢台市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按照规范程序制发,经公平竞争审查,不存在排除、限制竞争问题。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对现行的2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拟宣布失效5件,废止2件。三是落实财政惠企政策。执行《邢台市工业企业差别化政策八条意见》,精准实施财政补贴政策,大力推进我市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设立1亿元“惠企政策专项资金”,专项用于鼓励各县市区申报政策扶持项目。安排专项奖励资金40万元,支持我市企业挂牌上市,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三)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出台了《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规范财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局领导和部分科室负责人更换情况,及时调整了局内部控制委员会及办公室,加强力量,有效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推进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针对内部监督发现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做好内部控制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科室严格执行新修订的1+6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和使用绩效,有效防控财政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四)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情况。
一是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局党组严格执行《中共邢台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和《邢台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民生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决策动议、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责任追究等程序办理。今年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出台。二是审核规范性文件。在出台规范性文件前,均进行合法性审核,在出台其他政策措施以及签署对外协议前,由内设法治机构提出法律意见或反馈意见,严把法律关口。三是聘任法律顾问。聘任专职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与诉讼、执法监督、信息公开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理财中的重要作用。
(五)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工程。制定实施方案,查找剖析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巩固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成果,提升我局行政执法水平和行政执法队伍形象。今年我局没有发生被行政复议和被行政起诉的事项。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抽查上半年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办理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案件案卷,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事实认定、适用法律、文书制作等进行了评审。以案卷评查为切入点,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力度。三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集中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严格审查申请人员资格,对正式在编且在行政执法岗位、参加公共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且考试合格的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审核、换证申请手续,对临时人员、退休、调离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上报、注销手续。经审核我局31名同志取得新版行政执法证件。
(六)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政府履责公开透明情况。
一是不断完善清单制度。修订了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建立健全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向社会发布举报电话,受理乱收费举报投诉。以上清单全部在邢台政府网站公示,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截至目前,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财政预决算信息900余条,发布扶贫资金政策专栏信息323条,发布我市财政工作新举措、新成效等部门信息415条,发布解读财政政策和转发减税降费政策信息1011条。
(七)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情况。
严格执行《邢台市财政局信访工作制度》《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办法》,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或投诉事项,逐项分析产生的原因、寻求解决的办法,注重发挥行政调解作用,运用行政手段化解矛盾纠纷。针对群众关注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问题,多次答复群众信息公开要求,并详细介绍就有关政策、资金拨付情况,解群众之所疑,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我局没有为被告的民事、行政案件。
(八)强化法治思维方式,加强普法宣传,着力营造法治氛围情况。
一是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业务开展中全面落实《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全力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重点对《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管理条例》《会计准则》进行了培训。二是积极宣传法律法规。通过发放学习资料、举办网络学习班、摆放宣传挂图、电子屏播放等方式,引导全局干部学习《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市财政干部参加全省财政法规知识竞赛,进一步提高了财政干部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三是局领导带头学习法律法规。今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法律法规6部、党内法规2部。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存在对个别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彻、掌握不精准的问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学习法律法规主要还是以阅读条文为主,方式比较单一,法律知识培训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三、2022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多了解学习其他部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好的做法,丰富学习法律法规的方式,走出去学与请进来讲相结合,网上学与现场授课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的效果。
二是全面梳理已实行的有关政策、制度、办法、实施意见等,对不适应形势发展、不符合法治政府建设的,及时调整修改补充完善,促进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更好地融合协调,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结合“十四五”规划建议,编制我局“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普法工作迈上新台阶,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