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第二季度交通运输行业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4-14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125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邢台市交通运输局2022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局决定组织开展 2022年第季度交通运输行业随机抽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414-610

二、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对象范围为市辖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出租车运输企业、货运(场)站、货运源头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全市在建国省干线、大中修工程等建设项目40家交通运输企业

三、抽查事项、比例及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

(一)抽查事项

1、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及其道路运输车辆技术、企业动态监控等进行监督检查

2、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及其道路运输车辆技术、企业动态监控进行监督检查

3、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及其道路运输车辆技术、企业动态监控等进行监督检查

4、对巡游出租车客运市场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

5、对货运站(场)市场及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

6、对货运源头企业及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

7、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8、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及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进行监督检查 

9、对全市在建公路工程质量及工程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二)抽查比例及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

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为E(高风险)的按照50%比例随机抽取,其他信用风险等级企业按照20%比例随机抽取

2、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信用风险等级A、B(低风险及中低风险)的按照20%比例随机抽取,信用风险等级C、D(中风险及中高风险)的企业按照25%比例随机抽取,信用风险等级E(高风险)的企业按照100%比例随机抽取。

3、普通货物运输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为A、B(低风险及中低风险)及未分类的企业按照3%比例随机抽取,信用风险等级为C、D(中风险及中高风险)的企业按照4%比例随机抽取,信用风险等级E(高风险)的企业按照100%比例随机抽取,个体按照5%比例随机抽取。

4、巡游出租汽车服务公司信用风险等级为A、B、C(中风险及以下)的按照30%比例随机抽取

5、货运站(场)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为E(高风险)的按照100%比例随机抽取,其他信用风险等级企业按照20%比例随机抽取,个体按照100%比例随机抽取。

6、货运源头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为A、B、C(中风险及以下)的按照20%比例随机抽取,信用风险等级为D、E(中风险以上)的按照50%比例随机抽取。

7、机动车维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为A、B、C(中风险及以下)的按照3%比例随机抽取,信用风险等级为D、E(中风险以上)及未分类的企业按照20%比例随机抽取,个体按照5%比例随机抽取

8、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信用风险等级为A、B、C(中风险及以下)的企业按照30%比例随机抽取。

9、工程企业按照50%比例随机抽取。

四、抽查步骤

(一)市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分别按照比例抽取检查对象,并实施抽查检查。

(二)实施检查前,业务部门应依据职责分工、检查对象所涉及的经营范围等,初步确定对各抽查对象所涉及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业务部门应依据职责分工,做好现场抽查前期准备,梳理检查对象是否存在“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失信记录”“抽查抽检”等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检查,提升监管的靶向性和实效性。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省执法公示平台及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依法将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时向相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业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市局要求,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定人、定岗、定职责、定时限,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重复多次检查等现象,确保此次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业务部门要组织协调好查前准备、认领抽查对象名单、现场检查工作,汇总上报总结报表。

(三)加强工作反馈。业务部门要积极发现随机抽查工作中的疑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和亮点,为今后全面推行联合抽查工作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措施和方法。请于 2022610日前,将此次随机抽查工作季度报表及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市局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