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行市区交警执法派生停车费、施救费全免费政策

发布时间: 2012-03-18      发布机构:市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139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为落实省政府冀政办〔2009〕94号文件精神,我市交警支队在桥东区、桥西区共使用两个停车场,实行市区交警执法派生车辆免费停车、免费施救。停车场经费由市财政局每年向两个停车场各拨付100万元作为包干经费,由停车场自行负责人员、场地、管理、施救等一切支出,对因交警支队执法派生出的停车费、施救费,一律免费。目前,两个停车场每日平均接收各类交通违法、事故车辆90辆左右,有效地避免了乱收费,社会各界反映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