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平台链接 依申请公开 政府公报 政务公开
事项清单 权责清单 互动咨询
11月1日起,邢台这些电动车禁止上路!
发布时间: 2022-09-22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16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11月1日起,邢台这些电动车禁止上路!
紧急提醒
11月1日起
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
上路将面临处罚!
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0月31日23时(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停止办理时间),公安交管部门将不再办理临时号牌申领业务。
11月1日后,对不符合《条例》规定,未悬挂号牌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交管部门将依法实施处罚。
邢台交警“喊话啦”
别再瞅了,这个月就是最好时机……
近日,交警部门在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第二次攻坚行动,“喊话”少数电动自行车车主,抓紧时间登记上牌。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定了3年的过渡期(截止2025年04月30日),并要求最迟2022年10月31日前,到交管部门为相关车辆申领临时号牌。
按照《条例》相关规定,《条例》施行前已经购买的非国标电动自行车车主务必在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申请登记,逾期未申请登记的,交管部门将不再接受市民群众新提交的号牌申领业务。
同时,自2022年11月1日零时起,未按规定申领临时号牌以及未按《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并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均不得上道路行驶,否则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为保证按时完成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任务,进一步推动工作开展,8月29日下午,市交警支队部署——8月30日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第二次攻坚行动。
目前有少数电动车车主,还是想“再瞅瞅”,还有俩月时间,现在不用着急。有的担心一旦挂牌,以后会因为没戴头盔等原因被处罚,所以就准备拖到最后。还有个别车主,办理了登记业务,领了车牌,却一直不往车上挂……”
交警“喊话”
仍在观望等待车主
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存量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将于10月31日结束。市交警部门“喊话”尚未登记上牌的车主,因为10月份国庆假期等原因,为避免出现扎堆办理,请目前仍持观望等待心态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们,抓紧时间登记上牌。
尤其是,骑非标电动自行车的车主们更不要再“瞅”了。根据规定,我省自2022年5月1日开始截止至10月31日为集中登记挂牌时间,6个月的集中上牌期限届满后,将不再给非标电动自行车上牌。2022年11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电动自行车将不能上路行驶(新购置合标电动自行车30日内登记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