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医疗保障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

发布时间: 2023-02-16      发布机构: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89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单位名称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子项事项类别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检查方式检查内容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备注
市医疗保障局1对参保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对单位和个人骗取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事项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书面检查、现场检查、大数据筛查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个人等是否存在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事项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六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书面检查、现场检查、大数据筛查定点医药机构是否存在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或者造成基金损失的行为。
对医疗保障待遇领取情况的监督检查一般检查事项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二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书面检查、现场检查、大数据筛查医疗保障待遇领取情况。
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事项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第四十条;《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书面检查、现场检查、大数据筛查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履行服务协议、执行费用结算项目和标准情况。
2对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规定的督导检查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监督检查一般检查事项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第三章。书面检查、现场检查、大数据筛查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货款支付及采购价格执行等情况。
对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检查《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第十章。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货款支付及采购价格执行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