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小额贷款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 2023-06-09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27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邢台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小额贷款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检查

项目

检查子项

事项

类型

检查

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1

准入类检查

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营许可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地方金融监管机构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第十五条明确监管责任。

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

检查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业务是否取得经营许可。

2

各项变更事项审批、备案检查

小额贷款公司各项变更事项备案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地方金融监管机构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

检查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合并、分立、股权变更以及业务范围变更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营业场所变更等重大事项,是否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3

经营业务类检查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业务类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地方金融监管机构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第十六条。

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

检查小额贷款公司是否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开展经营活动,是否在国家规定的贷款利率幅度内确定发放贷款的利率,是否存在向国家限制的行业和非法领域发放贷款、吸收公众存款、进行任何形式的社会集资活动。

4

一般合规性检查

地方金融组织一般合规性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地方金融监管机构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

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

检查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合理确定经营的金融产品;是否建立资产流动风险准备、风险集中、关联交易等金融风险防范制度;是否与客户签订合法规范的交易合同;是否如实向投资者和客户提示投资风险,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活动。

5

对小额贷款公司执行暂停相关业务监管措施检查

小额贷款公司可能引发或者已经形成金融风险,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已责令小额贷款公司暂停相关业务的,对小额贷款公司执行暂停相关业务监管措施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地方金融监管机构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五

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

当小额贷款公司可能引发或者已经形成金融风险,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已责令小额贷款公司暂停相关业务的,检查小额贷款公司是否执行暂停相关业务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