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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资质核查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 2023-09-15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6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相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2023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冀建建市函〔2023〕112号)和补充通知(冀建建市函〔2023〕142号)要求,我局组织了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资质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省住建厅“双随机”系统抽取,共涉及我市建筑业企业70家。其中,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共46家,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23家,1家注册地址已变更至沧州市。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净资产不达标;二是建造师数量不达标;三是工程师专业、数量不达标;四是技术工人专业、数量不达标;五是技术负责人业绩或工作年限不达标;六是社保缴纳不全;七是未参加此次检查的。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对资质核查不合格企业限期1个月整改,整改期自核查通报发放之日起计算。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质标准要求的企业,我局将函告资质审批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各有关建筑业企业务必于2023年10月15日前将有关整改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科(联系电话:0319-2627036)。
(二)此次动态核查未抽查到的企业要针对通报中指出的问题,按照资质标准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确保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建筑业企业的监督力度,举一反三,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好建筑业企业健康发展秩序。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