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31 发布机构: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284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文号:邢医保字〔2024〕1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局属各相关科室:
现将《2024年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邢台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31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2024年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号)、省双随机办《关于印发2024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双随机办〔2024〕1号)、《关于印发2024年邢台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邢双随机办〔2024〕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一)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抽查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推进、市县政府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和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检查能力,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二)强化部门联合,提升联合抽查的地位和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全面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模式,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各地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
(三)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以提高监管效能为目标,持续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不断提升随机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在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上迈出新步伐。
(四)完善工作流程,实现抽查工作的闭环管理。健全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对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处理,实现监管闭环。
(五)开展督查考核,提升工作质效。加强对各级医保部门随机抽查工作的督导检查,以督查促发现问题、以督查促整改落实,进一步压实责任、推进工作落实。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一单两库”。全市医疗保障部门要在市级部门调整完毕后,依据自身对应的上级部门、“三定”方案中的监管职责及时对涉及本部门监管事权的事项全部进行认领,形成本级的抽查事项清单。要动态调整本级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本级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要运用省级部门设置“两库”的分类标签库,对本级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分类标注,抽查涉及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的要通过标注建立健全相应的专业机构或专家库。通过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
(二)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全市医疗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全面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模式。要以省、市“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指导,以科学合理有效联合为前提,结合本地监管实际,不断充实、细化、完善本地“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清单,在兼顾成本与效能的前提下,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使部门联合抽查真正成为本地区日常监管的主要监管方式,确保本地区今年联合抽查次数占随机抽查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60%,部门联合抽查户数占随机抽查总户数的比例不低于50%,进一步压缩涉企检查数量,不断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使广大经营主体切实体会到优化营商环境所释放的红利。
(三)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全市医疗保障部门要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以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次数占抽查企业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90%。要通过大数据分析、重点指标监测等信息化手段,加大对抽查检查结果的分析和运用,积极推进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在预判式监管上实现新突破。
(四)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全市医疗保障部门要通过监管平台统一工作流程,确保抽查规范有序开展。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严格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加强组织随机抽查前的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抽查效果;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后续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对需调整的年度抽查计划必须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健全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随机抽查监管闭环。加强随机抽查结果运用,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增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提升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推动构建企业自律、行业自治、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多元化共治格局。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全市医疗保障部门要认真梳理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经验,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不仅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官方网站等方式加强宣传报道,还要寓服务于监管之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模式,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全市医疗保障部门要将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体水平。要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既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人员的系统使用培训,又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特别要加大对基金监管部门一线执法人员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 有序推进执法机构开展抽查,实现抽查工作规范有序、抽查结果认定统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医疗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全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全市医疗保障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既要先试先行、做好表率,又要在调动各方积极性,凝聚各方力量,持续在工作机制、组织协调、督导调度、推进落实上下功夫。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强化大局意识,主动开展工作,要做好对下级对口部门的指导、督促工作;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促进,合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跟踪问效。全市医疗保障部门要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果评估机制,不断完善对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的管控,提高随机抽查工作效能。要积极推行随机抽查回访机制,提升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各级医保部门要采取适当方式,运用好督导检查“指挥棒”作用,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以督查促问题发现、以督查促整改落实。各医保部门内部牵头机构要强化对抽查计划的制定与落实、按时限完成结果录入、发现问题后续处理等环节的督导检查,坚决克服方案制定不认真、现场检查走过场、结果录入审核把关不严等现象。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对被抽查主体的回访,督查情况将进行通报。
联 系 人:李 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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