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5-12-08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4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邢台市财政局
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委依法治市办: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我市2025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与成效
1、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不断增强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2023年以来,我局在市政府网站累计发布财政预决算信息38条,财政部门动态信息414条,公示公告70条,乡村振兴政策资金信息63条,专项经费信息和转发减税降费政策信息287条;今年我局收到1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了答复书,申请人均对答复比较满意。
2、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罚没财物管理办法》,从未向单位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收入指标,没有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在市政府网站公示,清单之外的收费一律取消,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今年,我局根据政策变化,动态调整邢台市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4次。
3、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委员提案31件,其中主办件6件,会办件35件,主办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向代表、委员进行沟通和答复,会办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向主办单位进行意见反馈,答复满意率100%。
4、健全行政执法制度标准。通过建章立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时修订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制定涉企检查事项清单,将以上清单和《河北省财政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一并在市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河北省财政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落实告知制度,今年我局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38份,均告知当事人有陈诉、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5、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多元化化解社会矛盾综合机制,推进行政裁决工作,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办法》,对投诉事项逐件分析形成原因,寻求妥善解决办法,充分发挥行政裁决的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共出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11件。
6、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工作,有效促进市场公平,激发市场活力。2024年以来,市本级共完成政府采购计划备案585个,备案金额37.31亿元,其中中小企业采购规模为23.83亿元,占比63.87%,高于上级要求23.87个百分点;小微企业采购规模17.8亿元,占中小企业采购金额的74.69%,高于上级要求16.69个百分点,有力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7、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政策措施。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列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从决策层面树立规范执法的理念;落实《邢台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政策措施》和“扫码入企”制度,及时向相关业务科室和行政执法人员传达相关工作部署,讲解“扫码入企”系统操作;在市政府网站公示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工作平台分别抽取3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5家市属企业、2家民营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抽取名单、检查通知均在市政府网站公示,进入企业检查严格执行“扫码入企”制度。
8、支持政法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能。我局始终将政法司法机关经费保障工作作为保稳定、促发展的政治任务来抓,全力支持市委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全年安排政法司法机关资金预算3.87亿余元,有效保障了相关政法部门法律援助、常态化扫黑除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案件办理、民警加班费执勤津贴等各方面工作支出需要;安排市司法局正常公用经费、普法和依法治市经费150万元,用于保障包括人民调解、执法监督、社会矫正、行政复议、县规范化建设等在内的各项司法行政工作正常开展,截止11月底,已拨付144.45万元。
9、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统一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今年新增加15人申领行政执法证;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学习贯彻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政策和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局内干部参加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必须持有行政执法证;开展执法检查需组成检查组,检查组至少有两名行政执法人员。
二、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年3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多次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建设工作。
2、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局党组审议通过《2025度局领导学法清单》,集中学习了《宪法》《会计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民营经济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治思维。
3、加强财政法治工作组织领导。局党组将法治建设列入局年度工作要点和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与财政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局领导定期听取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工作汇报,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考核、同奖惩。
4、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执行《中共邢台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局党组听取专题汇报,集体讨论研究,通过对32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的行政处罚;局党组2次研究出台《中共邢台市财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试行)》。
5、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发挥网络平台优势,通过网络学习班、有奖知识竞答、普法小视频等方式,宣传法律知识;解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印发了落实《条例》任务分解表,将管理要求分解到各科室(单位);邀请市国家安全局领导专题讲解《国家安全法》,推动以案释法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在邢台财政信息网设立“法律法规”专栏,收录大量法律法规条文,方便查阅和学习,形成浓厚的学法氛围。
6、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贯彻《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把法律宣传教育融入业务开展中,结合举办市直单位财务人员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农村基层财会人员培训、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培训等,加大对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进一步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7、强化依法决策。我局聘请1名法律顾问,选用1名公职律师,为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案件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政府信息公开等提供法律意见,有效防控法律风险;对外签订合同协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均需经过合法性审查程序,有效防控了法律风险。
8、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示、备案和动态清理机制。今年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确认12件继续适用;开展涉企政策文件清理,未发现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其中宣布失效2件,废止1件,继续有效5件。
三、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工作中遇到具体的涉法涉诉问题,查看法律条文都明白,但有时不知道如何“对症下药”,妥善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分析形成原因,一是普法教育主要以书面学习为主,多为讲解法律法规条文,以案例指导具体工作的比较少;二是存在学习法律知识不细致、不透彻的问题。
四、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1、持续加大普法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
2、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通过剖析典型案例,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争取配备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年轻干部,充实到行政执法队伍中。
邢台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