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发布时间: 2016-04-06      发布机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143     字体:[  ]

体裁分类:专项经费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106邢台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文化保护

75.00

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拟定2016年重点开展对全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尤其是戏曲类项目的传承保护展示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珍贵、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抢救和保护,优秀特色文化得到传承和发扬。

健全各级非遗保护名录数量、濒危和重点项目有效保护覆盖率

100%

80%

60%

40%

  文物保护管理

75.00

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查职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的重大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管理和指导全市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确定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

收藏及保管物品完好率

100%

80%

60%

40%

文化艺术管理

226.00

负责推动全市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指导、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文化艺术资源建设

200.00

管理、指导公共图书馆、美术馆等文化机构开展收藏、收集和保存工作;收藏、整理保管各类型资源文献、文化艺术作品和档案资料等;推广数字化建设和资源共享

收藏工作有序开展,收藏设施设备和物品等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

收集品入藏完整率,仓储设施设备及环境完好率,收藏及保管物品完好率

100%

80%

60%

40%

  公共文化服务

26.00

推动全市各级文化服务机构,建立公共文化资源共享机制,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公共文化设施达标,机构和队伍健全,实现公共文化资源共享,形成城乡一体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能力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

文化设施、机构、队伍健全率。公共文化场馆免费率。

100%

80%

60%

40%

文化政务管理

43.50

负责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机关综合事务管理。

确保各项业务工作谋划到位、顺利开展。保障机关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综合业务管理

 

拟定全市文化艺术方面有关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开展调查研究,履行文化市场监管职责,开展文化宣传、保护等业务管理工作。

确保各项业务工作谋划到位、顺利开展。

专项业务工作组织管理目标达标率

100%

80%

60%

40%

  综合事务管理

43.50

改善文化管理和发展硬件、软件水平;加强文化队伍和艺术教育建设;加快文化科研和信息化建设,保障机关运转。

保障机关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行政管理工作目标达标率

100%

80%

60%

40%

公共文化服务和新闻出版

385.00

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著作权、文物的对外交流和合作工作,负责全市对外文化宣传、文物保护宣传和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负责全市印刷业的监督管理

负责全市印刷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监管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

 

 

 

 

 

  公共服务工程推广

385.00

根据国家下达的任务目标,完成全市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农村电影工作、县城数字影院升级改造、农家书屋建设、全民阅读活动、老放映员生活补助以及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完成国家下达的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农村电影工作、县城数字影院升级改造、农家书屋建设、全民阅读活动、老放映员生活补助以及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等任务目标。

老放映员补助到位情况

100%

80%

60%

40%

全民阅读活动任务完成率

100%

80%

60%

40%

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场次

100%

80%

60%

40%

农家书屋更新完成率

100%

80%

60%

40%

文化市场监管

5.00

根据授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对文化市场实行统一执法,对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进行业务指导

  加强对文化市场守法经营的宣传,鼓励人民群众举报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线索,及时发现和查处文化经营单位违法违规经营案件,做到100%查处,始终保持对文化市场高压态势,确保我市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对文化市场实行统一执法

5.00

市场检查、案件处理

  加强对文化市场守法经营的宣传,鼓励人民群众举报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线索,及时发现和查处文化经营单位违法违规经营案件,做到100%查处,始终保持对文化市场高压态势,确保我市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开展网络文化市场、娱乐市场、出版物市场、印刷市场、演出市场新闻出版市场违法违规案件的稽查工作,并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案件进行查处,维持正常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100%

80%

60%

40%

  综合业务管理

 

业务指导、宣传培训

负责文化市场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对各县市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进行业务指导,并负责培训、考核、评价。督促各县市区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建设,并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对各县市区文化市场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100%

80%

60%

40%

扫黄打非

 

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相关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和小组领导指示要求,起草小组相关文件;负责部署、协调、检查、调度、指导 "扫黄打非" 工作的落实,考核、汇总、报告 "扫黄打非" 工作情况;负责组织开展 "扫黄打非" 宣传工作,评选、推荐 "扫黄打非"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建立 "扫黄打非" 工作台账

负责全市 "扫黄打非" 协调工作,组织会议、起草文件,进行宣传

 

 

 

 

 

  扫黄打非

 

召开会议、组织协调

负责全市 "扫黄打非" 协调工作,组织会议、起草文件,进行宣传

开展专项行动,协调联动完成 "扫黄打非" 交办、自办案件

100%

80%

60%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