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18-03-16      发布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88     字体:[  ]

体裁分类:财政(务)预决算     主题分类: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2018年3月
 
目 录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部门预算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9、部门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表
   二、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1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2部门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3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4、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
 5、绩效预算信息
 6、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7、国有资产信息情况
 8、名词解释
 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部门编码及名称:[403]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预算年度:2018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收入
支出
   
预算数
   
预算数
栏次
1
2
3
4
6
一、财政拨款收入
10133.7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
二、上级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8
三、事业收入
328779.00
三、国防支出
 
9
    其中:财政专户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10
四、经营收入
 
五、教育支出
 
11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12
六、其他收入
2453.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3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8.16
14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41237.60
15
 
 
十、节能环保支出
 
16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17
 
 
十二、农林水支出
 
18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19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2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1
 
 
十六、金融支出
 
22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23
 
 
十八、国土海洋气候等支出
 
24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25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26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27
 
 
二十二、其他支出
 
28
        本年收入合计
341365.76
        本年支出合计
341365.76
29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30
    年初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
 
31
            合计
341365.76
            合计
341365.76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部门编码及名称:[403]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预算年度:2018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其中:财政专户收入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6
 
合计
341365.76
10133.76
 
328779.00
 
 
 
2453.00
7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8.16
128.16
 
 
 
 
 
 
8
20816
红十字事业
128.16
128.16
 
 
 
 
 
 
9
2081601
行政运行
99.20
99.20
 
 
 
 
 
 
10
2081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8.96
28.96
 
 
 
 
 
 
11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41237.60
10005.60
 
328779.00
 
 
 
2453.00
12
2100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1742.44
1742.44
 
 
 
 
 
 
13
2100199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
1742.44
1742.44
 
 
 
 
 
 
14
21002
公立医院
326597.00
1865.00
 
322299.00
 
 
 
2433.00
15
2100201
综合医院
260967.00
1715.00
 
257229.00
 
 
 
2023.00
16
2100202
中医(民族)医院
2785.00
 
 
2775.00
 
 
 
10.00
17
2100203
传染病医院
14300.00
 
 
14280.00
 
 
 
20.00
18
2100208
其他专科医院
48545.00
150.00
 
48015.00
 
 
 
380.00
19
21004
公共卫生
12859.16
6359.16
 
6480.00
 
 
 
20.00
20
210040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489.30
1489.30
 
 
 
 
 
 
21
2100402
卫生监督机构
600.86
600.86
 
 
 
 
 
 
22
2100403
妇幼保健机构
6980.00
480.00
 
6480.00
 
 
 
20.00
23
2100406
采供血机构
3769.00
3769.00
 
 
 
 
 
 
24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10.00
10.00
 
 
 
 
 
 
25
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10.00
10.00
 
 
 
 
 
 
26
21007
计划生育事务
37.00
37.00
 
 
 
 
 
 
27
2100716
计划生育机构
36.00
36.00
 
 
 
 
 
 
28
2100717
计划生育服务
1.00
1.00
 
 
 
 
 
 
29
21013
医疗救助
2.00
2.00
 
 
 
 
 
 
30
2101302
疾病应急救助
2.00
2.00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部门编码及名称:[403]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预算年度:2018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8
6
 
合计
341365.76
334559.26
6806.50
 
 
 
7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8.16
99.20
28.96
 
 
 
8
20816
红十字事业
128.16
99.20
28.96
 
 
 
9
2081601
行政运行
99.20
99.20
 
 
 
 
10
2081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8.96
 
28.96
 
 
 
11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41237.60
334460.06
6777.54
 
 
 
12
2100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1742.44
1514.90
227.54
 
 
 
13
2100199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
1742.44
1514.90
227.54
 
 
 
14
21002
公立医院
326597.00
324732.00
1865.00
 
 
 
15
2100201
综合医院
260967.00
259252.00
1715.00
 
 
 
16
2100202
中医(民族)医院
2785.00
2785.00
 
 
 
 
17
2100203
传染病医院
14300.00
14300.00
 
 
 
 
18
2100208
其他专科医院
48545.00
48395.00
150.00
 
 
 
19
21004
公共卫生
12859.16
8213.16
4646.00
 
 
 
20
210040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489.30
1199.30
290.00
 
 
 
21
2100402
卫生监督机构
600.86
513.86
87.00
 
 
 
22
2100403
妇幼保健机构
6980.00
6500.00
480.00
 
 
 
23
2100406
采供血机构
3769.00
 
3769.00
 
 
 
24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10.00
 
10.00
 
 
 
25
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10.00
 
10.00
 
 
 
26
21007
计划生育事务
37.00
 
37.00
 
 
 
27
2100716
计划生育机构
36.00
 
36.00
 
 
 
28
2100717
计划生育服务
1.00
 
1.00
 
 
 
29
21013
医疗救助
2.00
 
2.00
 
 
 
30
2101302
疾病应急救助
2.00
 
2.00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部门编码及名称:[403]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预算年度:2018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收入
支出
   
金额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2
3
4
5
6
7
6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0133.7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外交支出
 
 
 
 
8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国防支出
 
 
 
 
9
 
 
四、公共安全支出
 
 
 
 
10
 
 
五、教育支出
 
 
 
 
11
 
 
六、科学技术支出
 
 
 
 
12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3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8.16
128.16
 
 
14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0005.60
10005.60
 
 
15
 
 
十、节能环保支出
 
 
 
 
16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17
 
 
十二、农林水支出
 
 
 
 
18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19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2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1
 
 
十六、金融支出
 
 
 
 
22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23
 
 
十八、国土海洋气候等支出
 
 
 
 
24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25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26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27
 
 
二十二、其他支出
 
 
 
 
28
        本年收入合计
10133.76
        本年支出合计
10133.76
10133.76
 
 
29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
 
 
 
 
30
            合计
10133.76
            合计
10133.76
10133.76
 
 
 
 
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部门编码及名称:[403]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预算年度:2018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0133.76
3327.26
6806.50
7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8.16
99.20
28.96
8
20816
红十字事业
128.16
99.20
28.96
9
2081601
行政运行
99.20
99.20
 
10
2081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8.96
 
28.96
11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0005.60
3228.06
6777.54
12
2100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1742.44
1514.90
227.54
13
2100199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
1742.44
1514.90
227.54
14
21002
公立医院
1865.00
 
1865.00
15
2100201
综合医院
1715.00
 
1715.00
16
2100208
其他专科医院
150.00
 
150.00
17
21004
公共卫生
6359.16
1713.16
4646.00
18
210040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489.30
1199.30
290.00
19
2100402
卫生监督机构
600.86
513.86
87.00
20
2100403
妇幼保健机构
480.00
 
480.00
21
2100406
采供血机构
3769.00
 
3769.00
22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10.00
 
10.00
23
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10.00
 
10.00
24
21007
计划生育事务
37.00
 
37.00
25
2100716
计划生育机构
36.00
 
36.00
26
2100717
计划生育服务
1.00
 
1.00
27
21013
医疗救助
2.00
 
2.00
28
2101302
疾病应急救助
2.00
 
2.00
 
 
 
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部门编码及名称:[403]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预算年度:2018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
基本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3327.26
2948.11
379.15
7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255.93
2255.93
 
8
30101
基本工资
1549.41
1549.41
 
 
30102
津贴补贴
140.78
140.78
 
10
30103
奖金
25.30
25.30
 
11
30107
绩效工资
202.58
202.58
 
12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37.86
337.86
 
13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79.15
 
379.15
14
30201
办公费
124.50
 
124.50
 
30207
邮电费
60.54
 
60.54
16
30208
取暖费
22.41
 
22.41
17
30216
培训费
14.94
 
14.94
18
30228
工会经费
12.45
 
12.45
19
30229
福利费
17.43
 
17.43
2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00
 
22.00
21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63.86
 
63.86
22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1.02
 
41.02
23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92.18
692.18
 
 
30301
离休费
101.43
101.43
 
25
30302
退休费
327.51
327.51
 
26
30305
生活补助
6.77
6.77
 
 
30309
奖励金
256.47
256.47
 
 
 

部门预算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部门编码及名称:[403]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预算年度:2018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空表列示
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部门编码及名称:[403]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预算年度:2018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空表列示
部门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表
部门编码及名称:[403]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预算年度:2018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 目
资金来源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65.70
65.70
 
 
 
8
一、因公出国(境)费
 
 
 
 
 
9
 
 
 
 
 
 
10
 
 
 
 
 
 
11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
62.50
62.50
 
 
 
12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13
          公务用车运行费
62.50
62.50
 
 
 
14
三、公务接待费
3.20
3.20
 
 
 
15
 
 
 
 
 
 
16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邢台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现将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根据《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规定,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规章制度,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和政策措施,监督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开展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根据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配合开展有关评估工作。
(四)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落实省定药物政策;拟订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监督和规范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提出全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八)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工作。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再生育管理工作。拟订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指导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六)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和信访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人事科
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对外交流合作、卫生援外医疗人员选派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组织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机关计划生育工作。
(三)规划与信息科
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工作,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数据库建设,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四)财务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拟定国家、省补助我市的卫生和计划生育经费和市级事业经费、避孕药具经费使用方案;组织落实药品和医疗器械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指导和监督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
(五)法制监督科
组织起草地方性规章制度,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计划生育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监督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行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配合开展有关评估工作,配合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科(爱国卫生运动科、卫生应急科)
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根据授权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负责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措施。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的预防准备、预防控制、监测预警、紧急医学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负责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爱国卫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国家及省级卫生城市、卫生县城(镇)、卫生村工作,负责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并对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拟订全市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方案并监督指导落实,组织开展全市控烟工作。
(七)医政科(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
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并组织实施。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拟订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及不良反应和事件报告的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区域内医疗机构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突发事件、重大灾难等人员伤亡院内救治的协调、组织工作。负责行风建设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市基本药物使用有关政策和规范,拟订全市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八)中医科
拟订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服务管理,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落实,组织实施中医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技术管理和技术考核工作。负责中医药科研、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工作。
(九)基层卫生科
负责综合管理农村基本卫生工作,拟订有关政策、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农村卫生政策的落实;拟订城市社区卫生改革与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服务规范并指导实施。
(十)妇幼保健科
拟订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和规范,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十一)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
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协调指导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基层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负责对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及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监督和考核评估。
(十二)流动人口管理科
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指导基层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综合协调工作。
(十三)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
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负责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落实。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工作。
(十四)宣传科
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负责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调研。
(十五)科技教育科
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设,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
(十六)行政许可服务科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行政许可有关规定,统一承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
预算管理单位
2018年,我委共有16个预算单位,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行政
正处级
财政拨款
邢台市人民医院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邢台市眼科医院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邢台市第一医院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邢台市第二医院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邢台市第三医院
事业
正处级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邢台市第五医院
事业
副处级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邢台市第七医院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邢台市中医院
事业
副处级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邢台市妇幼保健院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邢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拨款
邢台市卫生监督所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拨款
邢台市中心血站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邢台市医学信息所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拨款
邢台市市委市政府机关门诊部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邢台市红十字会
事业
副处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市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2018年,市级卫生计生部门预算总收入34136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33.76万元;其他来源收入331232万元。
2、支出说明
2018年市级卫生计生部门预算总支出34136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559.2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0140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22459万元、其他支出10696.26万元。项目支出6806.5万元,主要为用于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3、与上年比较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341365.76万元比上年增加330892.3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立医院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增加收支331232万元。2018年市级卫生计生部门公共预算收支安排10133.76万元,较较上年减少339.14万元。主要是项目收支减少,2018年安排项目收支(不含上级项目支出)6806.5万元,较上年减少377.12万元,主要原因是大幅度压缩了项目支出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卫生计生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99万元,较2017年(178万元)增加21万元(主要增加内容为公务交通补贴和通讯费)。其中,基础定额类支出安排16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水电、取暖、差旅、会议以及通讯和交通补贴等用于机关日常业务开展的支出;按规定比例计提类支出安排36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福利以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四、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共计安排我委2018年度 "三公" 经费预算额度65.7万元,较2017年(106万元)减少4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额度0万元,较2017年(3万元)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出国计划;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额度为0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额度62.5万元,较2017年(94)减少31.5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安排的项目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同时减少;公务接待支出额度3.2万元,较2017年(9万元)减少5.8万元,主要原因是大幅度压减公务接待。
五、绩效预算信息情况
总体绩效目标:
2018年全市卫生计生事业的总体目标: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以全面推进 "健康邢台" 建设为中心,走新路、有作为、创亮点、守底线,乡村卫生机构抓规范夯基础,县级卫生机构抓提升增实力,市区医疗机构抓特色增强项,医改工作抓落实求突破,医养结合抓创新推亮点,中医药工作抓传承促振兴,培树更多在全省、全国叫得响、推得开的模式、典型,整体推动卫生计生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在全省争先进位。
(一)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一是抓好药品采购 "两票制" 落实。联合食药监、物价、工信、税务等部门,开展 "两票制" 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医疗机构索票不严、落实不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 "两票制" 的实施,压缩流通环节,降低虚高药价。二是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探索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积极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提高医务人员薪酬待遇,体现其劳务价值,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三是完善医保支付方式。进一步完善以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充分发挥医保的保障和控费作用,建立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四是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抓好巨鹿国家级示范县创建工作,为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积累经验、提供借鉴。进一步总结推广巨鹿经验,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五是抓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一方面,抓好城市内医联体建设和县域内医共体建设;另一方面,开展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大力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引导群众按政策生育,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胎生育。加快整合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妇幼保健、村组网络等机构队伍,推进职能融合、工作转型、服务升级,实现卫生计生工作 "双加强" 。
(三)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加强与京津冀合作,全面推进与京津冀先进医疗机构在联合办院、技术引进与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深入合作。加大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力度,开展医疗科研攻关,增强医疗服务能力。同时,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水平。
(四)振兴中医药事业发展。化公立中医医院建设,加强市、县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继承工作,落实人才培养项目。
(五)进一步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落实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传染病疫情,确保全市传染病疫情总体稳定。加强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增强卫生应急指挥决策能力,提高卫生应急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五)全力打造亮点工作。大力推广探索实施的 "先诊疗后付费" 、 "医养一体、两院融合" 、 "家庭医生签约" 、 "紧密型医联体" 和药品零差率销售五种服务模式。同时,继续推进村卫生室星级管理、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等亮点工作,争取更大成绩。
(六)坚持全面统筹推进。进一步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能力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健康扶贫、卫生计生民生实事、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等工作。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1、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是保障人民大众身心健康的公共事业,包括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等各项工作。绩效目标包括: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控制各类重大疾病的发生与传播;有效应对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
2、医疗卫生服务。以医疗技术为基本服务手段,通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的医疗、预防、保健及康复等服务。绩效目标包括:提高医疗机构的疾病救治能力,强化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满足各类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
3、计划生育服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生育政策,提供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以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各项工作。绩效目标包括: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有效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生活水平,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4、中医药服务。开展中医药专科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研究室建设、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中医药文化推广等各项工作,满足各类人民群众享受民族医药服务的需求。绩效目标包括:加强中医药能力建设,提高中医药人员服务水平,有效发挥中医药在医疗保健领域的特色优势。
5、卫生计生政务。拟定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目标、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相关性地方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指导相关工作开展,承担政务公开和业务宣传工作,加强卫生计生能力建设。绩效目标包括:接受社会监督,为群众提供优质政务服务;构建统一、高效、安全的信息系统应用支撑平台,实现各项业务领域之间、各地区之间的信息共享、协同办理和有效衔接;保障全省卫生计生信息网络平台安全、稳定运行;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保障卫生计生事业稳定发展;做好各项其他卫生计生工作。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 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预算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 绩效目标
403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单位: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一、公共卫生
12266.3
公共卫生是保障人民大众身心健康的公共事业,包括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促进妇女儿童健康,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地方标准制(修)订等各项工作。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控制各类重大疾病的发生与传播;有效应对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组织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对城乡居民健康实行干预,减少危害健康的因素,有效预防传染病及慢性病,使其享有平等的基本卫生服务。
35岁及以上糖尿病患者管理率
≥35%
≥30%
≥25%
<25%
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
≥85%
≥75%
≥65%
<65%
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
≥75%
≥60%
≥50%
<50%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85%
≥75%
≥65%
<65%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85%
≥75%
≥65%
<65%
老年人健康体检表完整率
≥70%
≥55%
≥40%
<40%
35岁及以上高血压患者管理率
≥40%
≥35%
≥30%
<30%
  疾病预防控制
1489.3
组织落实全省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组织开展全省爱国卫生工作,加强实验室检测和疫苗冷链保障等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
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流动和传播,提高全省人民健康水平。
管理人群血压、血糖控制率
≥60%
≥50%
≥40%
<40%
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
≥85%
≥70%
≥55%
<55%
重性精神病患者稳定率
≥60%
≥50%
≥40%
<40%
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
≥60%
≥50%
≥40%
<40%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80%
≥70%
<70%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册管理率
≥80%
≥60%
≥40%
<40%
糖尿病、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40%
≥35%
≥30%
<3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10
指导全省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和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
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
≥95%
≥90%
≥70%
<7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完整率
≥90%
≥80%
≥70%
<7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任务完成率
≥80%
≥70%
≥60%
<60%
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率
≥98%
≥96%
≥94%
<9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实现率
≥90%
≥80%
≥70%
<7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率
≥99%
≥98%
≥97%
<97%
  妇幼健康服务
6980
落实中央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开展母婴保健、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妇女儿童常见病和多发病防治、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县创建、出生医学证明等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等各项工作。
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80%
≥70%
≥60%
<60%
婴儿死亡率
≤6‰
≤7‰
≤8‰
>8‰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7‰
≤8‰
≤9‰
>9‰
孕产妇死亡率
≤0.15‰
≤0.16‰
≤0.17‰
>0.17‰
新生儿疾病筛查率
≥90%
≥85%
≥80%
<80%
产前筛查率
≥50%
≥45%
≥40%
<40%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98%
≥96%
≥94%
<94%
  食品安全保障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制(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贯彻宣传食品安全标准并跟踪评价,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评估能力建设,提供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持。
健全我省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风险监测体系,提高我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制度覆盖率
100%
≥90%
≥80%
<80%
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点覆盖率
100%
≥90%
≥80%
<80%
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完成率
100%
≥90%
≥80%
<80%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定完成率
100%
≥70%
≥50%
<50%
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任务完成率
100%
≥90%
≥80%
<80%
食源性疾病报告率
100%
≥80%
≥60%
<60%
爱国卫生
5
拟定爱国卫生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组织我市创建省级级和国家卫生城市;监督指导农村改厕工作。
完成爱国卫生 "十三五" 规划编制;完成我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并启动创建程序;督导农村改厕项目,完成年度改厕任务。
爱国卫生单位达标率
90%
80%
70%
70%
创建卫生城市 成员单位任务完成率
90%
80%
70%
70%
改厕评价达标率
70%
60%
50%
50%
开展爱国卫生行动覆盖率
90%
80%
70%
70%
创建卫生城市成员单位参与率
90%
80%
70%
70%
改厕任务完成率
70%
60%
50%
50%
无偿献血宣传
3769
负责整个邢台地区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采供血工作,并负责对采集的血液进行检测、成分制备、储存和运输,确保为临床提供安全、有效的血液,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搞好无偿献血宣传、组织、发动工作,并指导临床用血。
扩大无偿献血的知晓度,极大地激励了献血者的献血热情,满足了全市医疗临床用血,挽救了广大用血患者的生命,推动无偿献血事
无偿献血满足临床用血指数
100%
95%
90%
80%
无偿献机采血小板上升率
6%
4%
0.02
0.01
输血残余风险度(艾滋病)
0%
1:1525000
2:1525000
3:1525000
无偿献血志愿者培训合格率
100%
90%
80%
80%
医疗事故鉴定
13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为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医疗事故时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一种技术服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和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的,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医学会来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通过医疗事故形成原因,向医疗机构反馈信息提高医疗质量,充分发挥鉴定的作用。
投诉例数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医疗事故鉴定完成率
85%
75%
0.6
<60%
二、医疗卫生
326599
以医疗技术为基本服务手段,通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的医疗、预防、保健及康复等服务。
提高医疗机构的疾病救治能力,强化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满足各类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
门急诊服务窗口平均等候时间(分钟)
≤10
≤15
≤20
>20
 医疗服务
326597
针对不同类型的疾病提供预防、检查、诊断、治疗和康复等各类医疗服务,健全我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制度,开展医学专科建设和医疗惠民工程等各类医疗服务工作。
门急诊服务窗口平均等候时间(分钟) ≤10 ≤15 ≤20 >20
入出院诊断符合率 ≥95% ≥90% ≥85% <85%
出院患者医疗服务满意度 ≥90% ≥80% ≥70% <70%
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结果阳性率 ≥70% ≥60% ≥50% <50%
治愈好转率 ≥90% ≥80% ≥70% <70%
住院病历合格率 ≥90% ≥80% ≥70% <70%
门急诊处方合格率 ≥95% ≥90% ≥85% <85%
入出院诊断符合率
≥95%
≥90%
≥85%
<85%
出院患者医疗服务满意度
≥90%
≥80%
≥70%
<70%
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结果阳性率
≥70%
≥60%
≥50%
<50%
治愈好转率
≥90%
≥80%
≥70%
<70%
住院病历合格率
≥90%
≥80%
≥70%
<70%
门急诊处方合格率
≥95%
≥90%
≥85%
<85%
医疗保障
2
通过建立和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保障 "三无病人" 享有所需医疗服务权益。
有效降低城乡居民看病就医的经济负担。
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覆盖率
100%
≥90%
≥80%
<80%
"三无病人" 应急救助率
100%
≥90%
≥80%
<80%
 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继续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全市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管理制度,建立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建立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机制,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加速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各项工作。
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实现基本药物制度乡村卫生机构全覆盖,健全和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缓解百姓 "看病难、看病贵" 问题。
公立医院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覆盖率
100%
≥90%
≥80%
<80%
医疗风险分担机制覆盖率
≥80%
≥70%
≥60%
<6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率实施率
100%
≥95%
≥90%
<90%
公立医院改革覆盖率
100%
≥90%
≥80%
<80%
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
≤35%
≤40%
≤45%
>45%
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覆盖率
100%
≥90%
≥80%
<80%
资产负债率
≤50%
≤55%
≤60%
>60%
医养结合
 
统筹各方资源,通过多种措施,构建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
不断提高全市医养结合工作水平,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
医养结合机制体制建设任务完成率
≥80%
≥70%
≥60%
<60%
医养结合重点任务完成率
≥80%
≥70%
≥60%
<60%
医养结合工作满意率
≥70%
≥60%
≥50%
<50%
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提供率
≥50%
≥40%
≥30%
<30%
医疗机构老年人绿色通道开设率
≥80%
≥70%
≥60%
<60%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70%
≥60%
≥50%
<50%
三、计划生育
37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提供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以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各项工作。
保持适度的低生育水平,有效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生活水平,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与利益导向机制建设
 
通过实施国家奖扶、特扶制度,以及新家庭计划、全面创建幸福家庭等工作,全面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
有效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加强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凝聚力及成员幸福感。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落实率
≥90%
≥80%
≥70%
<70%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落实率
≥90%
≥80%
≥70%
<70%
  计划生育群众工作
36
协助政府开展计划生育群众自治、亲情关爱及幸福工程等工作,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各项计划生育政策。
增进广大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福祉,提高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试点县志愿者队伍建设覆盖率
≥90%
≥80%
≥70%
<70%
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居)覆盖率
≥70%
≥60%
≥50%
<50%
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完成率
≥90%
≥80%
≥70%
<70%
"亲情关爱" 帮扶档案建立完成率
≥90%
≥80%
≥70%
<70%
试点地区失独家庭 "亲情关爱" 帮扶覆盖率
≥90%
≥80%
≥70%
<70%
村规民约乡级审查备案制度落实率
≥70%
≥60%
≥50%
<50%
  计划生育指导与管理
1
不断调整完善我省计划生育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度,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提升基层基础计划生育队伍服务水平。
保持适度的低生育水平,有效遏制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严峻形势,逐步扩大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面,提高各地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各类人群计划生育服务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计划生育重点工作任务完成率
≥80%
≥75%
≥70%
<70%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满意率
≥80%
≥75%
≥70%
<70%
出生人口性别比
≤112
≤113
≤114
>114
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奖励政策落实率
100%
--
--
<100%
三、中医药
 
开展中医药专科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研究室建设、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中医药文化推广等各项工作,满足各类人民群众享受民族医药服务的需求。
加强中医药能力建设,提高中医药人员服务水平,有效发挥中医药在医疗保健领域的特色优势。
 
 
 
 
 
  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培育和建设具有明显中医特色的重点专科和研究室,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创建标准化中医医疗机构。
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和救治能力,改善群众接受中医药服务的软硬件环境。
县级中医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基本标准符合率
≥30%
≥25%
≥20%
<20%
标准化县级中医医院创建符合率
≥10%
≥7%
≥5%
<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比重
≥15%
≥10%
≥5%
<5%
康复科设立覆盖率
≥30%
≥25%
≥20%
<20%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
≥40%
≥35%
≥30%
<30%
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能力覆盖率
≥15%
≥10%
≥5%
<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覆盖率
≥50%
≥40%
≥30%
<30%
  中医药人才队伍和科研能力建设
 
培养具有扎实中医药理论功底和较强辩证施治能力的中医临床技术人员,面向基层医疗机构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提高各级各类中医药人才的施治能力。
中医药科研课题结题率
≥90%
≥80%
≥70%
<70%
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任务完成率
≥90%
≥80%
≥70%
<70%
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任务完成率
≥80%
≥75%
≥70%
<70%
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率
≥80%
≥70%
≥60%
<60%
中医药重点研究室建设任务完成率
≥80%
≥75%
≥70%
<70%
名中医工作室建设任务完成率
≥80%
≥75%
≥70%
<70%
名老中医药专家经验继承人培养任务完成率
≥90%
≥80%
≥70%
<70%
  中医药推广及文化宣传
 
构建中医药核心价值体系,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与知识普及,遴选创建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医院,开展百院千场大讲堂活动。
提升人民群众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和健康水准。
中医药知识推广普及任务完成率
≥80%
≥70%
≥60%
<60%
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中医药政策知晓率
≥80%
≥70%
≥60%
<60%
中医药文化宣传任务完成率
≥80%
≥70%
≥60%
<60%
中医药文化示范医院创建任务完成率
≥80%
≥70%
≥60%
<60%
中医药百院千场大讲堂活动任务完成率
≥80%
≥70%
≥60%
<6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国医堂" 建设覆盖率
≥20%
≥15%
≥10%
<10%
四、卫生计生政务
2335.3
拟定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目标、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相关性地方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指导相关工作开展,承担政务公开和业务宣传工作,加强卫生计生能力建设。
保障卫生计生事业稳定发展。
 
 
 
 
 
  卫生计生综合业务管理
1734.44
开展卫生计生规划、资源配置、统计、医疗收费价格、法制、政策研究、宣传教育、舆情监测和行业改革等各项综合业务工作,推进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
为顺利开展各项卫生计生工作提供有效保障,确保卫生计生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0%
≥9%
≥8%
<8%
政务信息及时公开情况
及时有效公开
--
--
未及时有效公开
医疗机构质控组织覆盖率
100%
≥95%
≥90%
<90%
医改及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任务完成率
≥90%
≥80%
≥70%
<70%
卫生计生国际交流任务完成率
≥80%
≥70%
≥60%
<60%
卫生计生综合宣传任务完成率
≥80%
≥70%
≥60%
<60%
  卫生计生综合事务管理
 
开展卫生计生信息化、基础设施、装备管理与配置等各项工作。
提高我省卫生计生系统软硬件服务能力。
卫生计生信访事件稳定率
≥80%
≥70%
≥60%
<60%
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任务完成率
≥90%
≥80%
≥70%
<70%
软硬件正常服务情况
--
--
安全生产事件有效防范性
--
--
卫生计生系统软硬件服务能力提升情况
--
--
  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及科研能力建设
 
建立卫生计生人才培训基地,开展各级各类卫生计生人才培训,推动省级医学重点科研课题、医学重点和发展学科发展,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医学技术跟踪和适宜技术推广等工作。
提高全省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服务水平和卫生计生机构科研能力。
推广基层医疗适宜技术项数
≥7
≥6
≥5
<5
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数
≥40
≥35
≥30
<30
省级医学重点科研课题立项率
≥80%
≥70%
≥60%
<60%
省级医学重点科研课题结题率
≥90%
≥80%
≥70%
<70%
选派医师帮扶到位率
≥80%
≥70%
≥60%
<60%
中青年学科骨干进修学习完成率
≥90%
≥80%
≥70%
<70%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
600.86
监督指导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督办重大卫生计生违法案件,指导和规范卫生计生人员执法行为,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保障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提升卫生计生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卫生计生权益。
职业卫生技术人员考核率
≥90%
≥80%
≥70%
<70%
生活饮用水末梢水电子监控数据按时率
≥90%
≥80%
≥70%
<70%
卫生计生行政许可及时办结率
≥80%
≥70%
≥60%
<60%
卫生计生监督覆盖率
≥90%
≥80%
≥70%
<70%
卫生计生机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率
≥80%
≥70%
≥60%
<60%
卫生计生重大违法案件查处率
≥90%
≥80%
≥70%
<70%
综合监督信息数据上报率
≥90%
≥80%
≥70%
<70%
公立医院第三方审计任务完成率
≥90%
≥80%
≥70%
<70%
五、红十字事务
128.16
 
 
 
 
 
 
 
社会救灾、救护、救助
28.9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应履行的职责:开展救灾工作,兴建和管理救灾备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提高人道救助能力。
1、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对受害者的救助和救援。2开展卫生救护的宣传普及,在社会广泛开展初级应急救护培训。3开展人道救助工作,对上报申请救助,及时受理、核实,使患病家庭及时救助。
应急救援队伍装备达到基本标准要求。建立集物资储备、管理的备灾救灾仓库。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以政府购买的应急救护初级培训的服务方式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急救护初级培训和应急救护员培训,培训工作按照 "四个统一" ,即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教材、统一标准的原则进行。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做到全市患病家庭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红十字会事业发展
99.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应履行的职责:参与输血献及造血干细胞工作;组织会员、志愿者、青少年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对外的友好合作交流工作。
 保障我市献血及造血干细胞入库量不断增加;建立招募红十字志愿者长效机制。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等。
促进了我市无偿献血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扩大无偿献血在全社会的舆论影响力。拓展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服务工作的领域。
300人份及以上
200人份及以上
150人份及以上
100人份以下
新注册志愿者、新登记志愿服务组织数量。
新增志愿者100人及以上
新增志愿者70人及以上
新增志愿者50人及以上
新增志愿者50人以下
红十标志的冠名使用的指导、监督检查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完善信息网络平台建设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宣伟红十字精神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共计安排我委政府采购1大类14小项,涉及金额950.34万元,其中,货物类1个,涉及金额950.34万元,主要是中心血站采购采供血用试剂、耗材和无偿献血纪念品,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部门编码及名称:[403]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单位: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其他来源收入
合 计
 
 
 
 
 
950.34
950.34
950.34
 
邢台市中心血站小计
 
 
 
 
 
885.34
885.34
885.34
 
专用材料购置(中心血站)
一次性使用病毒灭活耗材
[A99]其他货物
千套
15
4.68
70.2
70.2
70.2
 
专用材料购置(中心血站)
一次性使用病毒灭活耗材
[A99]其他货物
千套
15
4.7
70.5
70.5
70.5
 
专用材料购置(中心血站)
血袋子
[A99]其他货物
千个
56
4.36
244.16
244.16
244.16
 
专用材料购置(中心血站)
护理包
[A99]其他货物
千包
55
0.43
23.65
23.65
23.65
 
专用材料购置(中心血站)
转氨酶和乙肝试纸条
[A99]其他货物
万条
11
3.69
40.59
40.59
40.59
 
专用材料购置(中心血站)
无偿纪念用品
[A99]其他货物
千人份
176
1.33
234.08
234.08
234.08
 
专用材料购置(中心血站)
机采配套管路耗材
[A99]其他货物
百套
10
7
70
70
70
 
专用材料购置(中心血站)
溶解片
[A99]其他货物
百盒
2.8
22.2
62.16
62.16
62.16
 
专用材料购置(中心血站)
核酸检测试剂
[A99]其他货物
千人份
25
2.8
70
70
70
 
专用材料购置(中心血站)
核酸检测试剂
[A99]其他货物
千人份
25
2.6
65
65
65
 
专用材料购置(中心血站)
机采配套管路耗材
[A99]其他货物
百套
10
8.9
89
89
89
 
专用材料购置(中心血站)
机采配套管路耗材
[A99]其他货物
百套
5
9.49
47.45
47.45
47.45
 
专用材料购置(中心血站)
机采配套管路耗材
[A99]其他货物
百套
5
8
40
40
40
 
专用材料购置(中心血站)
酶免试剂
[A99]其他货物
百盒
60
2.31
138.6
138.6
138.6
 

 
七、国有资产信息情况
我委(含所属单位)2017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74792.88万元。其中:房屋面积271355.83平方米,价值37872.3万元;各种车辆124台,价值2740.81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277台,价值65018.8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69160.96万元。

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部门编码及名称:[403]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截止时间: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总额
--
174,792.88
1.房屋(平方米)
271,355.83
37,872.30
其中:办公用房
80,888.95
8,745.76
2.车辆(台、辆)
124
2,740.81
3.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台、套)
277
65018.82
4.其他固定资产
--
69,160.96

 
八、名词解释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及村卫生室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的具有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可以逐步缩小城乡和地区间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有效促进城乡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2.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我国的基本药物制度是国家对基本药物的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实施国家基本医药制度可以改善目前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用药。
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父母年满60周岁后,按每人每月80元,年人均不低于96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奖励扶助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分级负担。我省作为试点省份,自2004年起实施该项制度。
4.出生人口性别比
是指某一时期内,活产男婴数与活产女婴数的比值,通常用女婴数量为100时所对应的男婴数量表示。在没有人为干扰的情况下,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比较稳定的,变化范围是103-107之间,不同国家、民族稍有差别。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