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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环境保护局 邢台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22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183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财政(务)预决算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 邢台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
通 知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财政局:
根据邢台市财政局、环境保护局联合制定的《邢台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07-2010年)》(市财工〔2007〕8号)和《关于规范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邢市财工〔2010〕22号)要求,现将组织申报2013年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6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项目要求
2013年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为前期手续齐全且已开工建设的环保项目,具体包括:
(一)区域环境污染防治项目;
(二)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
(三)集中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
(四)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项目。
2013年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不予支持的项目:
(一)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政策、技术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产品、技术的项目;
(二)属于新建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 "三同时" 项目),或者属于 "三同时" 配套应建而长期未建的项目;
(三)单纯扩大产品生产能力的技改项目;
(四)河道美化整治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邢台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07-2010年)》(市财工〔2007〕8号)和《关于规范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邢市财工〔2010〕22号)要求和条件组织材料进行申报,申报材料表格务求完整真实、准确齐全。
(二)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会同当地财政局组织本辖区内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企业进行申报,并对项目初审、汇总,经主管县(市、区)长签字后联合行文上报市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上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市环境保护局2份,市财政局1份。
联系方式:
市环保局规划财务科:聂文峰 0319-2058571
市财政局企业科: 范宏岭 0319-2219173
2013年8月12日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3年8月21日印
(共印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