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事项清单 权责清单 互动咨询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平台链接
依申请公开
政府公报
政务公开公开年报
事项清单 权责清单 互动咨询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雄安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7-01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43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关于调整雄安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冀财税〔2025〕6号
雄安新区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适用税额标准通知如下:
一级地段12元(每平方米年,下同);二级地段6元;三级地段3元;四级地段1.5元。
调整后的地段等级和适用税额标准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