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邢台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2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7-08-04      发布机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10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民进邢台市委
贵委提出的 "关于保护修缮市区内四座近代建筑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我局领导对此件十分重视,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出解决方案。现答复如下:
我市是河北省文物大市,文物古迹众多,文化遗产资源十分丰富,近年来,我们十分重视邢台古文化遗存的保护工作,特别是在加快城镇化进程中,不断加大文物古迹的保护力度,一大批古建筑、古民居和历史文化街区得到了有效保护。
一、加大文物保护力度
通过全国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我市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460处,通过全市各级文物部门的不懈努力,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3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36 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的划定,有效地保护了文物保护单位本体。
二、四座近代建筑并非文物
贵委提到的市区内的四座近代建筑,我们派专人进行了实地查看,在全国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中,河北省文物局组织的文物普查工作队曾做过详细调查,鉴于该四座历史建筑有改建现象,造成一些历史特征缺失,因此并没有被列入邢台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三、注重建强近代历史建筑保护
目前,我市规划部门负责全市近代历史建筑的认定和公布,并已公布了全市第一批近代历史建筑。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一是要争取市规划部门支持,由其牵头组织专家学者对贵委提案中提到的四座近代历史建筑进行实地考察,争取将上述四座历史建筑列入保护范围。二是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进行多渠道文化宣传,就文物古迹保护在民间引起更多的关注,力争保护更多的历史元素不被破坏。
贵委对我们的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 "征求意见表中" 并用 "专用信封" 寄回,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贵委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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