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邢台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8-01-26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6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邢发改提案字〔2017〕第25号
 
对政协邢台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邢台市委:
您所提出的关于 "关于促进邢台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展规划问题
我市2015年底已印发了《邢台市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6-2030年)》,阐明了我市汽车及新能源汽车近期(2016-2020年)及中远期(2021-2030年)产业发展的指导原则、奋斗目标、战略任务和关键措施,是邢台市发展汽车产业的纲领性文件,能够有效地指导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促进全市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二、关于产业化发展问题
按照《邢台市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6-2030年)》,进一步把我市建成国内重要的电动汽车生产基地。一是在发展低速电动车的同时,支持御捷、红星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尽快达到年产高速电动汽车30万台的产能。二是培育两大龙头企业。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做强做大,重点培育红星汽车公司、河北御捷公司两大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发展。三是壮大两大产业园区。邢台县龙冈汽车制造园区以红星汽车公司为核心,整合邢台县及周边汽车资源,重点发展汽车整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电机、电控等产业;清河县汽摩工业园区以河北御捷公司为核心,扩大生产能力,加快研发生产电子件、总成件、内饰件等中高端汽摩配套产品。四是建设两个汽车科技中心。立足提升技术水平,加强高端技术人才引进,进一步提升红星汽车技术研究院、清河御捷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研发能力,围绕汽车动力总成、汽车电子技术、电动及混合动力汽车动力模块、汽车安全系统、汽车轻量化材料技术应用等,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引进消化吸收,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和稳定供货能力。五是加强招商引资力度。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和中原城市群规划双重政策优势,引进国内知名汽车及零配件生产企业,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化。
三、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问题
2013年至2015年,省下达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任务为新能源汽车1540辆,我市完成1868辆,超额完成任务;2016年,省下达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任务目标为2948辆标准车,我市完成7519.5辆标准车,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的255%。尤其是2015年全市购置新能源公交车辆763辆,新能源物流车575辆,2016年全市购置新能源客车615辆,极大促进了新能源公共交通的发展。
四、关于充电基础建设问题
为加快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邢政办发〔2016〕18号)。《实施方案》提到2020年,全市培育2~3家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打造布局合理、车桩相随、快慢互济、适度超前、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促进  "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 产业可持续发展,建成充电站125座、充电桩4800个,其中专用充电站45座(含县、市及大曹庄管理区26座)、充电桩3000个,公共充电站80座(含县、市及大曹庄管理区36座)、充电桩1800个,达到为4万辆电动汽车(标车)充电的服务能力。《实施方案》规定,凡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鼓励在既有居住小区,立足现有供电设备和线路容量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依靠电力负荷峰谷时差充电;新建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比例均不低于10%,其他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车位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比例均不低于10%;既有大型商场、超市、文体场馆等公共建筑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应配建公共充电设施;允许一定数量的充电车在城市区内定点和流动充电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将其充电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
五、关于车辆更新问题
国家和省、市已分别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的有关政策,明确了公共服务领域更新比例要求我市将进一步落实。
六、关于新能源汽车产品研发问题
新能源汽车研发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资金和技术支持,我市支持单位和个人研发新能源汽车产品,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2017年8月8日
 
领导签发: 魏华北
联系人及电话:薄明红  3288923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