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6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8-06-12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46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邢教建议字〔20189

 

对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161号建议的答复

 

郭爱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小学开展我是家乡 "小导游" 社会实践活动的建议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使学生走出课堂,走出学校,主动融入社会大环境,了解家乡历史和变化。近年来,我们一方面积极推进中小学校研学旅行工作,在全市中小学校启动了研学旅行试点工作,制定了《邢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研学旅行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申报了市一中、市十二中、市育才小学等6所中小学为省开展研学旅行试点学校,并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市直学校开展研学旅行试点工作。另一方面,积极推进 "家乡文化进校园" 活动,把 "家乡文化进校园" 教育纳入课程体系。目前,邢台市桥西区的《守敬故里》;巨鹿县的《可爱的巨鹿我的家》、《巨鹿故事》;广宗县的《可爱的家乡--广宗》;临城县的《我们的家乡--临城历史》;沙河市的《我们的家乡--沙河》;临西县围绕 "主人" 育人思想,编写了《玉兰的故事》等等以家乡文化为主题的校本教材已进入部分学校课堂,使广大师生时时了解、感悟家乡优秀的文化传统,激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美好情怀。

每逢节假日,我们都专门发文要求各学校结合本地、本学校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利用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节点和寒、暑假等组织学生或引导学生自发到风景名胜、烈士陵园、纪念馆、综合实践基地等进行实践活动,让学生对家乡有全方位、多视角的了解,丰富知识、锻炼意志、提高能力、培养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的目的,让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学会生活、学会交往、学会学习、学会生存。

虽然我们组织一些社会实践活动,但活动大多是在学校和学生层面,没有真正走出学校,融入社会,下一步我们将针对 "小导游" 社会实践活动,一是结合研学旅行活动,积极协调旅发委和景区,为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活动提供平台;二是鼓励学校广泛开展 "小导游" 等社会实践活动;三是通过家长学校和家委会宣传和引导,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支持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良好育人环境。

 

 

2018530

 

 

 

 

领 导 签 发:

联系人及电话:贾江波      223010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