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3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9-05-09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2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张 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书法教育,努力提高书法师资水平》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和《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教基二20131号)要求,我市中小学校主要通过有关课程及活动开展书法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中,学校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展书法教育,其中三至六年级的语文课程中,每周安排1课时的书法课;一至二年级、七至九年级从语文、美术等课程中或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课时,每两周安排1课时的书法课。同时,在义务教育阶段美术(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中,学校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普通高中在美术课程中将《书法》(选修)列入选修IA,并在语文等相应课程中设置与书法教育有关的选修课程。原来开设的写字课变更为书法课。

2015年,教育部将书法课程作为国家课程纳入教材体系。我市义务教育三至六年级书法课教材为河北美术出版社编写出版的《书法练习指导》,为学生免费提供。学校通过将汉字书写教学列入学校课程计划、纳入学校教学的常规管理中,真正做到中小学书法教育 "有教材、进课表、进课堂、进活动" ,确保了学生练字时间。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不断加强书法教育师资队伍建设。2015年暑假期间,市教育局为秋季学期担任三年级书法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全部开展了新教材免费培训,提高了教师理解和把握教材的能力,并连续4年推荐优秀教师参加全国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项目(翰墨薪传)参训。通过层层培训,初步形成了以语文教师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书法教师队伍。各中小学校通过课堂练习、书写作业和各学科书面作业等多种方式保证学生的书写实践活动。在全市开展的5A级学校创建中,建设专门的书法教室和社团活动中书法社团在全市各中小学校中已普遍开展并通过聘请当地有名望、有水平的书法爱好者做学校兼职书法教师,提升学生书法兴趣。通过社团活动、兴趣小组、艺术节、专家讲座等,不断创新书法教育形式,确保书法教育效果。

今后,我们将不断加大对书法教育教学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导,加大书法专兼职教师的培训力度,并通过组织中小学生书法比赛、三笔字展览等活动,促进书法教学的有序开展,使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具备熟练的写字技能,并有初步的书法欣赏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弘扬和继承优秀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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