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邢台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1-05-31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51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霍志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道路管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履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要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

您提出的“建立乡村道路“路长”责任制,增加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等建议都非常好,近年来,在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全力支持下,我局全面推进邢台市“四好农村路”建设,以政府名义出台了《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市政府主管市长任组长的“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覆盖市、县、乡、村的5371人的路长管理组织体系,市级路长由市政府主管领导担任,县级路长由县(市、区)长担任,乡级路长由乡(镇)长担任,村道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路长信息全部公开公示,并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市、区)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范围。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全面开展示范乡镇、美丽农村路创建活动,目前沙河市、平乡县、任县、内丘县、宁晋县、邢台县、威县、南和县、巨鹿县、南宫市、隆尧县共11个县(市)荣获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称号,2019年威县被评为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规范化管理示范乡镇38个,省级美丽农村路5条94.4公里,市级美丽农村路40条611公里,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一批批畅洁绿美的“四好农村路”正在让邢台农村更美、农民更富。

针对乡村公路多为单车道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提前谋划,2016年下发《关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增设错车道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凡列入省农村公路计划的建设项目,路面宽度在5m以下的(不包括5m),需设置错车道,以方便过往车辆会车通行。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上级资金是补助性资金,自筹资金占比例较大,所以由于建设资金不足、征地困难和自然条件等多种因素制约,修建错车道或会车点存在一定的困难。今后,我局会督促各县(市、区)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在现有条件的基础上尽量增设错车道和会车点,为老百姓提供更多的方便。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正在逐年提高,《河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总额不得低于以下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桥梁(隧道)每年每延米100元。其中省级投入比例不低于10%,市、县两级投入比例分别不低于45%。各县(市、区)能按规定标准将养护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市级养护资金筹措困难,由于我市经济欠发达,财政资金非常紧张,我局积极向政府汇报,一直与市财政沟通协调,争取早日落实市级养护补助资金。同时,希望您也与我们一起向政府呼吁,将农村公路市级养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农村公路健康可持续发展。

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交通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努力促进交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