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1-11-05 发布机构: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12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邢商建议字[2021]1号
对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郝京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合理规划商业综合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推动城市经济综合体的发展,我市制定了《邢台市城市经济综合体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出台了《邢台市重大项目引进优惠政策(试行)》《邢台市金融支持城市经济综合体发展的十条措施》等系列文件,助推我市城市经济综合体高质量赶超发展。
一、统筹规划布局
市招商办于今年年初制定印发了《邢台市城市经济综合体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从指导思想、建设目标、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方面统筹规划布局,明确了我市城市经济综合体的未来发展方向。为进一步做大城市经济综合体增量,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按照产业带动、做大增量、做优存量、创新发展、多点发力思路,在提升原有商圈基础上,谋划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城市经济综合体:沿邢州大道布局吾悦广场、居然之家、红星美凯龙等大型综合体,补充高端消费不足的现状;以万达广场为中心,以周边天一城、海大商务、开元观塘等商务楼宇为支撑,打造带动城市经济发展的中央商务区;以古城风貌恢复为核心,依托开元寺、博物馆等资源和中传集团文旅综合体项目、顺德城上城项目,打造融“餐娱住游乐购”于一体的文旅休闲消费圈。
二、出台优惠政策
先后出台了《邢台市重大项目引进优惠政策(试行)》《邢台市金融支持城市经济综合体发展的十条措施》等系列文件。
《邢台市重大项目引进优惠政策(试行)》中很多内容涉及城市经济综合体:“城市经济综合体、楼宇经济、小微企业园等城市经济新业态,可出租出售,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需持有20%以上的物业产权,剩余部分可分割转让。”“对文旅项目(包括五星级标准酒店)、服务业项目、城市经济综合体、众创空间等城市经济新业态项目及重大商业项目在不突破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前提下,由市县两级政府根据项目投资情况,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研究政府支持的政策,土地供应统筹结合近期市场行情、评估地价和周边地价,综合考虑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总体上是先确定支持资金额度,然后以此确定项目用地面积和价格”。
《邢台市金融支持城市经济综合体发展的十条措施》从明确支持城市经济综合体重点,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成立城市经济综合体服务专班,投贷联动提高综合融资能力,创新信贷产品,加大对城市经济综合体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搭建综合服务对接平台,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完善全市担保保险增信支撑,强化城市经济综合体信贷管理等十个方面加大金融支持全市城市经济综合体项目建设力度。
三、优化营商环境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城市经济综合体发展工作,今年先后召开由市委书记钱三雄主持的“开门听建议(城市经济综合体专题)”和“企业家圆桌会议(城市经济综合体专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实地考察调研,了解城市经济综合体项目运营状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的发展出谋划策。成立邢台市城市经济综合体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统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相应成立县级工作小组,明确产业综合体项目建设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专人全程服务制度,强化协调沟通,做好服务保障。
我市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创建全国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契机,邢台将打造“最快”审批环境、“最优”诚信环境、“最畅”发展环境,以最优质服务抓招商,尊重投资者、服务投资者、保护投资者,打造“妈妈式服务”品牌,擦亮“邢台建设、邢台效率、邢台服务”名片,让投资者在邢台办事一路绿灯,事业一路红火。
最后,再次感谢对我市城市经济综合体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10月21日
领导签发:褚路功
联系人及电话:王思远 2586003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