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1-11-05      发布机构: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133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建议字2021〕第3

 

对邢台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王新泽代表:

提出的关于对外贸出口企业扶持的建议”收悉,答复如下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政策,全方位支持外贸企业发展

1、2021年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邢台市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对外贸易五个优化”“三项建设,从10个方面提出了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具体举措:(1解读自贸区政策,充分利用国家自由贸易区网络拓展国际市场,积极利用新技术新渠道开拓国际市场,加大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力度。(2)做大做强外贸骨干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优势领军企业,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外向型企业,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外贸企业。(3)巩固和扩大一般贸易,提升加工贸易,推动我市内外贸融合发展。(4)强化外贸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外贸基地转型升级。(5)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6)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构建外贸协同发展新格局。(7)积极参加各种知名展会和贸易促进活动,做强我市特色展会,积极申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8)加快推进我市覆盖主要出口市场的国际营销体系建设。(9)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跨越发展,加快推进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建设,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规范发展,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10)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积极推动通关环节减费降税强化财政金融信保政策支持,加强物流基础设施服务建设,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加强组织实施。

2、2020年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的实施意见》(邢字〔2020〕10号),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实施意见》共分三部分25条措施,包括大力开展“亩均论英雄”改革,引导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优化民营经济融资环境、减轻民营企业负担、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9个方面,均制定了具体的扶持政策。主要有:

1)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新认定为“小巨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2)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对列入省、市重点工业技改项目计划,且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的产业发展类重点工业技改项目,按项目实际设备投资额给予不超过5%的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实际设备投资主要包括建设期内生产、检测设备及工器具,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改造与安装工程费,支持额度根据年度资金预算规模和专项审计结果确定。

3)支持企业做大规模。纳税超2000万元同时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年度规上工业企业净增全市排名前三的县(市、区),分别奖励15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由县(市、区)统筹用于对新增规上工业企业的奖励。

4)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的企业,除按省、市有关政策执行外,原则由属地县(市、区)政府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企业新建博士后工作站,且达到相应标准,除按省、市有关政策执行外,原则由属地县(市、区)政府给予10万元奖励

5)支持民营企业绿色智能化转型。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对列入国家、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名单的,分别给予10-50万元不等奖励。鼓励民营企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对获得国家、省认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互联网+先进制造业”试点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鼓励首台(套)产品研发,对新认定为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分别给予生产企业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省智能标杆企业、数字化车间的,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6)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对编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每项标准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奖励。对企业标准经标准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认定为河北省地方标准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双采)的企业、获得省级以上“企业标准领跑者”、企业标准化试点单位的,给予3万元奖励。

7)加大上市融资支持力度。对在境内外首发上市的企业奖励10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在石家庄股权交易所主板挂牌的企业奖励20万元。

8)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保持政策稳定性,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社保费率降低等政策。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落实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支持外贸企业政策落实情况

1、全力做好服务企业工作,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一是加强外贸企业精准帮扶,制定并印发《邢台市外贸百强企业精准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筛选出我市106家重点外贸企业,分市县两级强化对外贸企业包联邦扶,建立工作台账,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外贸企业进行一对一精准帮扶,全面了解企业订单情况,动态掌握企业需求,帮助企业排难解惑,把业务做大做强。二是筛选我市163家环保正面清单递补企业推送给市环保局,积极与环保局沟通,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三是组织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株冀硬质合金有限公司申报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进口贴息项目,涉及进口项目资金1626万美元(已上报省厅,项目正在审核中)。

2、按照《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工作措施,对符合支持民营企业升级和绿色智能化转型的企业列入预算予以资金补助。一是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润泰救援装备科技河北有限公司、河北华密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工信部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奖励。对邢台市金成航冶金轧辊有限公司、河北瑞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52家第五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奖励二是支持民营企业绿色智能化转型对邢台经济开发区、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隆尧经济开发区等3家绿色园区和河北维力斯羊绒纺织有限公司河北亿利橡塑集团有限公司20家绿色制造企业分别给予奖励

3、多渠道搭建平台,助推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组织好第129届、第130届线上线下广交会、线上华交会、亚欧博览会线上展等展会的参展企业培训指导、展前准备等相关工作。做好西安融交会、深圳高交会等展会的宣传招展工作,帮助企业拿订单、保市场、稳住外贸基本盘。

三、下一步工作谋划

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各项政策措施。尤其是抓好今年以来疫情期间支持外贸进出口企业的各项政策,帮助企业掌握政策,运用政策,发挥政策的促进作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外贸发展工作,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021年10月21日

 

 

 

 

 

 

领导签发:崔向峰

联系人及电话:赵子莉   268859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