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邢台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9-06-11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8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营商环境优化和建设宁晋货运铁路线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营商环境优化的建议答复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创业创新的主体力量、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和创造社会财富的主要来源。2019年,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市制定了《邢台市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开展企业开办提速、提快项目落地速度、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减税清费降成本、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产权保护、开发区综合承载能力升级、加快建设平安邢台等9个专项行动,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企业开办提速专项行动。大幅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将企业开办环节压减为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到2019年底,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其中,企业登记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公章刻制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发票领取时间符合规定条件的不超过1个工作日,大力推广企业注册1日办结、即时办结等经验做法。
1.简化企业登记注销程序。积极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审核合一”登记制度,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应用。到2019年底,实现企业登记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提高企业公章制作效率,公章制作单位印章刻制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实现“一套表格、一口办理”,做到“无纸化”“零见面”“零收费”。
2.优化新办企业办税程序。对已在企业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压缩发票申领时间。
3.完善社会保险登记流程。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
4.压缩企业银行开户时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部署和安排,2019年底前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证,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在银行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业务,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人民银行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
5.深入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认真落实我省《关于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全面推开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有效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
6.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取消、下放产品目录,推行申报材料“一单一书一照一报告”,发证机关组织的发证前产品检验一律取消。
7.提升企业用电报装效率。2019年底前大中型企业平均接电时间控制在70天以内,小微企业(低压供电)平均接电时间控制在20天以内。
(二)提快项目落地速度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和城市基础设施)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力争到2019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阶段,核准类项目政府审批时间减至88个工作日,备案类项目政府审批时间减至65个工作日。
8.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推进全流程全覆盖的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和城市基础设施)审批制度改革,2019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阶段,核准类项目政府审批时间减至88个工作日,备案类项目政府审批时间减至65个工作日。
9.深化项目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企业投资项目决策自主权,在现有威县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在更多县(市、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进一步深化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
10.精简项目审批环节。整合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取消施工合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11.实施区域评估评价。优化整合审批前的评估评价环节,在各类开发区开展报建审批区域性统一评价,综合区域能评、能耗和环境标准,加快推动各类开发区统一编制土地勘测、矿产覆压、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事项区域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开发区内项目共享使用。
12.深化建设项目环评改革。进一步简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环评审批改革备案试点,在深度贫困县,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法定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简化为环境影响登记表,依法实施备案管理,不再实施审批。建立市重点项目环评工作定期调度机制。
13.压减非行政审批时间。在大力压减政府审批时间的基础上,自然资源(含林业)、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提前介入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导帮助建设单位做好前期工作,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效率。
14.加强项目用地保障。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要求,市、县政府履行补充耕地主体责任,加大力度落实补充耕地任务,统筹保障辖区各类建设用地的耕地占补平衡,合理配置用地计划和补充耕地指标。
(三)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专项行动。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建成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切实为群众和企业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政务服务。
15.推行“一网通办”。利用好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打造无纸化、智能化、一站式的网上政务服务环境,2019年底前“一网通办”率不低于90%。
16.推行“只进一扇门”。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实现“多门”变“一门”。进一步巩固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改革成果,扩大“一枚印章管审批”政务服务事项覆盖面,按照全省统一的市县入驻、划转事项指导清单,推动“应划尽划、应转尽转”。
17.推行“最多跑一次”。2019年6月底前,按照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18.开展“减证便民”。根据国家公布的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编制公布本级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达到取消条件的及时取消,能通过网上核查比对的一律不再要求开具纸质证明,切实解决“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的问题。
19.打破“信息孤岛”。完善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机制,强化系统对接、数据交换,实现数据“一网共享”,建设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系统,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着力解决信息数据二次录入、多重身份认证问题,推行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提供、反复使用。
20.改进不动产登记。开展不动产登记“5天出证”行动,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优化登记办理流程,将缴纳登记费同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合并为同一环节,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
2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信息互联共享、证照监管协同、诚信自律结合、行业社会共管的综合监管体系,实现审批和监管有效衔接。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市场监管领域主要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抽查结果全部公开。
(四)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专项行动。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优化通关流程,完善通关服务,降低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性成本,以2017年为基数,通关时间到2019年底累计压缩45%,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累计压减35%以上。
22.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将“单一窗口”功能覆盖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等相关区域。
23.建设口岸物流信息化平台。按照国家制定的电子数据交换报文标准,支持港口企业、河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等搭建物流信息化平台。
24.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推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口岸收费监督管理机制,指导督促口岸降低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到2019年底比2017年累计压减35%以上。
(五)减税清费降成本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国家各项降成本政策,采取针对性、系统性措施,合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税费、融资、物流等成本,力争2019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17亿元以上。
25.严格执行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全面落实优化调整增值税税率政策,用好用足国家扶持创业创新、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研发设计及技术转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政策,提高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和纳税退税办理效率。
26.清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免征、降低标准等政策,2019年6月底前及时调整修订相关基金和收费目录清单,巩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成果,认真落实国家在政府性基金方面减轻企业负担的具体措施。
27.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推动现行的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只减不增”、标准“只降不增”。
28.规范商(协)会收费行为。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监管,严禁协会、商会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付费参加考核、评比、表彰、赞助活动。
29.降低融资中间环节费用。完善信贷资金向实体经济融通机制,降低贷款中间环节收费,整治“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变相提高利率行为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服务收费问题。
30.优化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改善企业融资环境,各级政府继续做好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建立常态化政银企保联动机制;引导银行机构向基层延伸服务网点,持续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通过办理票据再贴现、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1.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严格规范物流领域收费行为,探索构建高速公路分时段或分路段差异化收费模式;进一步规范涉企保证金、厂房租金的收取方式,降低财务成本;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降低社会保险费名义费率,稳定缴费方式,确保企业实际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32.减轻企业用地负担。对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六)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和重点领域诚信建设,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2019年底前争取全市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息覆盖率达到80%以上。
33.切实履行政府承诺。2019年底前全面梳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作出的各类承诺事项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接受监督;加强政府履诺建设,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造成“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34.加强重点领域诚信建设。深入落实我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债务、环境保护及街道和乡镇等7个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35.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贯彻落实《河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条例》,建立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2019年底前争取全市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息覆盖率达到80%以上。
36.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动法院、市场监管、安全监管、税务、人社、生态环境、海关、住建、旅游及民政等部门和领域建立完善社会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守信(失信)主体采取联合奖(惩)措施,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罚”。
(七)加强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落实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快审制度,创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37.健全产权保护机制。进一步简化产权登记程序和时间,支持企业家利用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形式保护创新成果,依法保护企业家的财产权、自主经营权,依法促进企业家建设投资、合同执行和破产办理。
38.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快审制度,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审合一”,彻底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问题。
39.打造公平市场环境。2019年底前,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40.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梳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类职权事项,认真解决好执法依据不一、处罚程序和标准不同、执法文书各异等问题,切实提升综合执法效能。
41.有序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环境应急管理及错峰生产。在重污染天气预警环境应急管理中严禁“一刀切”,有序组织高污染排放行业按照《河北省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进行差异化错峰生产;对手续完备、达到超低排放的环保领跑者企业可不予停限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零排放企业免于错峰生产。
(八)开发区综合承载能力升级专项行动。大力提升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深化开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定期对省级以上开发区进行考核并通报结果,激励开发区率先建设营商环境高地。
42.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鼓励和支持各类开发区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满足企业和项目对水、电、气、暖、通讯、道路交通等的基本需求,真正实现“九通一平”。
43.提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水平。推动重点开发区建设信息通、市场通、法规通、配套通、物流通、资金通、人才通、技术通、服务通+双创平台的“新九通一平”,打造升级版投资环境,增强产业承载能力。
44.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已设立行政审批局的开发区,全面建立集中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反馈机制,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所有开发区全面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45.加强考核考评。严格按照《河北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考核办法》,加强对开发区单位土地投资强度、税收等指标的考核,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九)加快平安邢台建设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市区新改建一批派出所,建设一批固定警务工作站和移动警务工作站。
46.派出所建设升级工程。为彻底扭转市区派出所基础建设的落后局面,按照“市级规划、区级建设,统一设计、三年为期”思路分期解决。
47.警务卡点封控工程。按照“贴近实战、高效运转、避免浪费”的原则,在国道、省道与环城公路等主要进出口建设固定警务工作站,以及火车站、邢台东站、北国商城广场建设三个武装处突点,在环绕东华路、祥和大街、西外环、龙岗大街沿线的其他7个市区重要进出口设置移动封控卡点,部署移动警务车,形成全城外围封控圈。
通过开展9个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强化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打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互利共赢的开放环境、完备优质的要素环境、功能完善的设施环境、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推动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二、关于修建宁晋链接京广到京九线的铁路支线的建议答复
(一)邢台的铁路现状
邢台市位于华北大平原,贯穿邢台的铁路建成和筹划在建的共计有“六纵三横”。
纵向的有京广高铁、京广铁路、京雄商客专、京九铁路、石邢邯城际、衡潢铁路;
横向的有邢衡城际、邢介城际—邢济城际和邢铁路—邯(邢)黄铁路。
京广通道:邢台市南北主要铁路通道,由既有京广高铁、京广铁路及规划的石邢邯城际铁路组成,主要承担邢台与京广通道沿线城市间客货交流,邢台与石家庄、邯郸及沿线城镇的城际客流。
京九通道:邢台市南北次要铁路通道,有既有京九铁路、规划雄商客专及衡潢铁路组成,主要承担邢台东部区域与京九通道沿线城市间客货交流。
邯黄-和邢通道:邢台市东西主要货运通道,由邯黄铁路、在建和邢铁路构成,主要承担山西煤炭至黄骅港下水运输及黄骅港上水矿石运输任务。
邢介-邢济通道:邢台市东西主要客运通道,由邢介城际、邢济城际组成,主要承担邢台沿线城际客流及太原及以远至济南及以远旅客交流。
(二)东西贯穿的铁路现状
河北省现已开通的东西贯穿的铁路共计3条,分别是邯济铁路、邯黄铁路和石德铁路,在省《河北省轨道交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未来还将修建邢衡铁路和邢济铁路,链接京广铁路和京九铁路过宁晋的线路暂时未列入规划,下步我们会进一步研究论证,尽早提请列项。
(三)意见建议
邯黄铁路中的新河站是具备较大货物吞吐量的站点,邢台市、宁晋县已规划从邯黄铁路新河站引出一条铁路专用线支线至宁晋县工业化工园区,为宁晋县内重点农产品加工区域和大型化工、火力发电厂等企业提供运能支撑。
建议玉峰集团从企业需求着手,谋划研究从宁晋工业化工园区至玉峰集团的铁路专用线。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