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05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1-05-24 发布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8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邢卫建议字〔2021〕10号
对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055号建议的答复
韩雪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特殊计生家庭出台关心关爱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让特殊计生家庭在我市免费乘坐公交车,让他们多出去走走散心,对今后的生活有信心,早日走出心理阴霾”的建议
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交建集团公交公司是国有社会公益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运营方式和票价政策。一直以来,公交公司认真落实政府有关要求,积极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目前,公交公司已经执行了盲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离休干部、邢台市燕赵英才卡人员、河北省无偿献血荣誉卡人员、邢台市从教满30年教师及河北省特级教师、65周岁以上老年人等群体的免费乘车工作。近些年,因受外部客观因素影响,公交客流明显减少,营运收入大幅降低,企业运营十分艰难。依照《邢台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补偿暂行办法》(邢市财环资〔2017〕70号)文件,针对公交公司因政策性造成的亏损,市财政局需依据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相关规定统筹安排补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但是,因我市财力紧张,一直没有能够按照有关标准给予足额补贴,缺口巨大。今年以来,受新冠疫情严重影响,公交公司收入更是呈断崖式下降,现职工工资已经无力正常发放,企业油电材料费无力支付。基于公交企业的特殊性质,公交的运营也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大力支持,政府制定“特殊计生家庭”免费乘车政策也应充分考虑目前公交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专项财政补贴,并能足额到位,在做好“特殊计生家庭”在我市免费乘坐公交车同时,确保公交企业稳定、可持续发展。市国资委将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提案建议,提请制定相应的免费乘公交政策。
二、针对“全市统一制定养老政策,让他们老有所养,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的建议
为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民生安全网,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民政局先后建立起农村五保供养、城市“三无”人员救济和福利院供养制度,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对于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特殊计生家庭,民政部门也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依规纳入特困供养范围,切实维护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一)对象范围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计生家庭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救助供养内容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包括供给粮油、副食品、生活用燃料、服装、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和零用钱。可以通过实物或者现金的方式予以保障。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包括日常生活、住院期间的必要照料等基本服务。
提供疾病治疗。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予以支持。
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事宜,集中供养的由供养服务机构办理,分散供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亲属办理。丧葬费用从救助供养经费中支出。
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救助。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
(三)救助供养标准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
基本生活标准应当满足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所需。照料护理标准应当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类制定,体现差异性。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综合考虑地区、城乡差异等因素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民政部、财政部要加强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制定工作的指导。
(四)救助供养形式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形式分为在家分散供养和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鼓励其在家分散供养;完全或者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优先为其提供集中供养服务。
特此答复。
2021年5月21日
领导签发:安建波
联系人及电话:张艳 521582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