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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11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1-05-24 发布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87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邢卫建议字〔2021〕14号
对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119号建议的答复
马笑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扶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大医疗资金支持力度,扩充医疗人才队伍,积极推进公立医院建设。
一、规范公立医院收支运行。为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我市从2016年起,积极落实《关于印发河北省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冀财社〔2016〕40号),推进公立医院预算改革。公立医院从2017年起开始试编预算,2018年正式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二、加大公立医院资金投入。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制定了《邢台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实施方案》,落实了政府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6项投入保障政策,对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医院、儿童医院等政策性专科医院给予倾斜性补助。202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补助2280多万元,用于公立医院的定项补贴;安排298万元用于院长年薪制改革;安排1000余万元用于公立医院贷款贴息项目补贴。
三、积极做好医疗人才引进工作。对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人才,用足用活政策,采取对各县以及市直公立医院上报的招(选)聘方案随报随批,由各县(市、区)以及各公立医院自主招聘,为我市医疗人才引进创造良好的环境。2020年,我市共为市人民医院、市三院等市直八家公立医院选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224人。
四、积极构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我委起草了《医疗卫生设施空间规划(2021-2035)》(初稿),该规划通过优化调整医疗卫生机构空间布局,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承载能力与水平,构建以市级区域医疗中心、专科诊疗中心为龙头、区级综合医院为主体,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市、区两级公共卫生机构协同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满足城乡居民医疗服务需求。
特此答复。
2021年5月21日
领导签发:安建波
联系人及电话:张 艳 521582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