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23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1-10-28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253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胡庆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安装电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深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备受群众关注,老旧小区建造时大多未安装电梯,在当前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这严重影响了楼内住户特别是老年人住户的生活质量,“悬空老人”下楼难成为小区内面临的普遍问题。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方便居民上下楼、完善住宅功能、提升居住品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要的重要措施,是重要的民生工程。
一、我市加装电梯政策制定情况
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冀建房市〔2019〕2号)文件要求,2019年12月我市住建、民政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邢台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一是明确了加装电梯申请条件,即符合城市规划并满足建筑结构、抗震、消防等规范和标准,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由业主委托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等合法单位做为申请人进行申请。二是细化了相关部门责任和审查要求,制定了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流程图。三是明确了资金筹集方式主要包括四类,即业主分摊、使用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吸引第三方社会投资等方式,同时,我市也在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我市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财政补贴政策相关文件。四是明确了后期维护和管理要求,要求使用人制定电梯的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办法,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负责维保等要求,确保电梯使用安全和使用效能。
二、目前我市加装电梯进展情况
为破解加装电梯难题,2020年以来,我局坚持“全面摸排、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思路,积极探索第三方社会出资和原产权单位出资的模式,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目前信都区人保公司家属院、襄都区干修所小区2个试点小区已加装9部电梯,目前进入调试阶段。一是开辟绿色通道,设立专项窗口。在联合六部门印发实施细则后,明确了加装电梯牵头部门,指导市区行政审批窗口建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绿色通道,设立专项受理窗口,负责辖区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目前,信都区、襄都区、开发区均已设立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受理窗口。二是拓宽资金渠道,探索新模式。鼓励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加装电梯,吸引第三方社会投资。人保公司家属院安装的5部电梯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投资实施的“共享电梯”也称“公交电梯”,不需要居民出资,第三方机构全部承担安装费用,与小区业主签订服务合同,业主在乘座电梯时按次或包月、包年支付使用费。鼓励原产权单位出资参与加装电梯工作,干休所小区加装电梯是原产权单位出资完成的。三是开展政策宣传,扩大认识范围。利用报纸、媒体、网络等形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对实施细则的政策通过媒体进行解读,从而使广大群众更加掌握了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政策。同时,利用普法和进社区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指导属地主管部门抓好推进落实,按照实施细则对每个部门的职责、服务内容、审批要求逐一进行落实,坚决杜绝随意增加申请条件、随意延伸服务时限。二是完善加装电梯政策,2019年12月我市住建、民政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邢台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有效期2年,即将到期,目前正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省住建厅有关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其中修改的主要内容是由之前征求加装电梯所在单元全体同意调整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三是借鉴省内其他兄弟地市和全国其他城市加装电梯进展比较快的经验,积极推动我市加装电梯补贴政策文件的制定。四是对加装电梯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跟进、及时协调、及时解决,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推广实施。同时,督促各地充分利用报纸、媒体、网络等形式对政策及经验做法进行广泛的宣传,发挥街道、社区、原开发单位或产权单位及物业公司等基层单位的宣传和协调作用,做好政策宣传和纠纷调解,让广大业主充分了解政策,把惠民好事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