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邢台市十三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542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 2021-06-02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53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尊敬的李然委员

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民政部门职责,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速,住宅小区不断增多,物业管理矛盾和问题也随之突显。这些矛盾和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居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幸福指数。为聚焦民众关切,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居民群众满意度,2019年起,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邢台市启动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着力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居民群众满意度。您提案所提建议,恰为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理顺物业关系问题

2020年1月3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邢办〔2020〕1号,以下简称《方案》),确定了属地政府负责、民政部门牵总、有关部门配合的基本原则,各部门各有侧重、分头落实,形成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局面。

按照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设施建设、财力投入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完善机制、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统筹推进社区治理各项工作。组织部门负责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在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中成立党支部,组织党员积极参选业委会和物委会成员。民政部门负责将物委会、业委会统筹管理纳入社区治理,做好相关政策研究、工作指导和协调服务;指导社区组建物委会,发挥协调监督作用,深化社区协商共治;指导在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依托居委会实行自治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公安机关负责做好派出所警力下沉到社区,大力开展社区警务工作,协助做好社区治理工作。司法部门负责引导和帮助群众用法律手段解决社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搞好协作配合,共同推动社区治理服务创新。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主动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市民政局多次协调推动信都区试点工作,并在信都区试点完成后,组织召开了4次全市民政系统工作会议、2次市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在全市全面推广信都区试点经验,协调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单位和各县(市、区)民政局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工作。

二、关于建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和专设物业管理员问题

(一)关于物业管理委员会

小区有大有小,且街道“一把手”工作繁忙,在每个小区内建立由街道“一把手”任主任的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不太现实。因此,我市《方案》要求,成立街道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街道物业管理委员会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主任,成员由区有关部门、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驻区单位负责人和业主代表等组成,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物委会主要负责协调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有关矛盾纠纷,指导辖区社区物委会工作,组织指导辖区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委会换届工作。

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为社区居委会下设委员会,推选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人,成员由居委会、社区各组织负责人、物业服务企业代表、楼门长(居民代表)、物业管理员、社区辅警等组成,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督促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协调解决社区物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在不具备条件成立业委会或者业委会不能正常履职的小区,根据居委会的安排代行业委会职责。

目前,我市已经建立街道(乡镇)物业管理委员会43个,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163个。

(二)关于物业管理员问题

因较大的小区一般均由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再行设立物业管理员,其职责如何界定、人员如何管理、工资福利待遇由谁保障等都会面临问题。因此,我市《方案》规定,在社区居委会设立专职物业管理社工岗位,采取区聘街管社区用的方式,每个社区至少配备一名专职的社区物业管理员,负责查找并向街道物委会反映辖区内存在的物业管理漏洞,处置各类物业矛盾和纠纷,提出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建议,配合做好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绩效考核工作。目前,全市已经配备专职社区物业管理员229名。

三、关于物业管理宣传方面

物业管理工作涉及居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居民群众积极配合。我们通过落实《方案》要求,在城市社区构建社区党支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楼门长和综合服务站“六位一体”统筹协调机制,鼓励居民群众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工作,积极参与社区治理活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

四、关于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问题

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我市信都区试点经验,我们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对于老旧小区,原则上规模成型小区,引进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规范化服务管理。规模不大,难以聘请物业企业管理的小区,由业委会、业主自治小组或业主自主聘请门岗、保洁人员,实行零利润“业主自治”管理。规模较小的,实行多个就近小区共聘物业企业,开展低成本“共享物业”管理。其他未能纳入物业管理的零散无人管理小区,以社区兜底代管方式保障基本物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