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44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5-24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16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提案字〔2022〕4号
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449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邢台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野生动物放生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及放生工作,采取了多项有效措施。
一、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及放生工作。通过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非法放生陆生野生动物造成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使各县(市、区)充分认识到加强陆生野生动物放生监管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严格落实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各项措施。
二、全面巡查野生动物栖息地。一是组织市林业执法大队及各县(市、区)林业执法队,通过建立定期巡查机制,组建巡查小组。对河道、水库、湿地公园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开展了全面巡查工作。巡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陆生野生动物放生点,是否存在陆生野生动物销售点,销售点销售物种的种类和数量,放生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等情况。二是充分发挥护林员、湿地巡护员的日常巡护作用。组织护林员和湿地巡护员对重点林区及重要湿地内的野生动物放生点和放生物种销售点进行全面排查。三是与网信部门联合开展网上监管。对网上组织陆生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进行排查。截至目前,累计出动车次88台次、人员251人次。经巡查,我市目前未发现非法食用、非法捕猎和非法放生陆生野生动物行为。
三、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坚决遏制陆生野生动物违法放生活动。一是拓宽线索举报渠道。结合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救助工作,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了陆生野生动物监督管理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24小时不间断受理广大群众和野生动物保护爱心人士违法案件线索。二是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各级与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治机制,落实部门管理责任,加强对放生点、销售点的监管,遏制违法放生活动发生。三是加强日常监管。认真落实属地责任,由各乡镇、街道将监管常态化,加强巡逻,落实好监督职责,严格监督违法放生活动。
四、强化多途径宣传。我局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科学放生、文明放生。各县(市、区)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城区街道、商场、酒店、公园等公共场所通过流动执法宣传车广播、大屏幕播放相关法律法规、印发宣传单、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提高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加强科学放生、文明放生的宣传教育。2021年共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彩页9000余份,普法明白纸6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1000余张,悬挂宣传条幅900余条。
五、下一步计划。一是我市将持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陆生野生动物放生监管工作,并探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生态安全,建设好生态文明。二是抓住“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关键时间节点,采用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营造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浓厚氛围。
邢台市林业局
2022年5月17日
领导签发:张二英
联系人及电话:张薇 2222662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