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3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4-08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75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卢风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和提升企业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应急管理局自2018年12月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把双控机制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抓手,紧盯风险隐患,通过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开展安全生产“双周评”、 千企万岗讲双控、“金睛工程”等一系列卓有成效的管理措施,连续实现我市事故起数和事故死亡人数双下降。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忠于职守、敬业奉献,为全市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高,安全生产“人机管环”综合能力持续增强。

        一、扎实开展双控机制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一)开展网上监察,落实“旬通报”制度。市应急管理局利用“信息平台”开展“双控”机制建设网上监察,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严格落实每月“逢6”通报制度,通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督促企业负责人整改问题,压实企业主体责任。2021年“信息平台”共记录网上监察3万余次,目前已印发网上监察“旬通报”61期,有效解决了安全检查“走不到”的问题,推动“双控”机制建设常态化运行。

(二)定期调度,认真组织“双周评”。市应急管理局制定《邢台市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网上“双周评”工作管理办法》,定期召开调度会,通过现场播放企业岗位员工“千企万岗讲双控”视频、企业通过“金睛”工程查违章视频和违章人员“讲双控”录像等方式让企业责任人了解企业生产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再由县(市、区)局主管局长对视频中的违章现象处理情况进行说明,并汇报利用“金睛”工程开展执法检查情况。市局行业主管领导对相关企业责任人进行现场抽查、提问,督促企业责任人提高风险意识和风险应对能力,全市主管人员和相关企业同步收听收看,共同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提高企业责任人的风险意识和风险应对能力,推动“双控”机制建设高质量开展。
      (三)晾晒成效,及时开展“季比赛”。每季度,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工贸等行业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网上“双控”擂台赛,通过企业代表坐在电脑前抽签分组、交叉互查,现场对照打分表计分的方式,检查企业“双控”建设的实际效果。擂台赛成绩将被列为本行业“双控”机制建设考核内容,计入各县(市、区)安全生产考核成绩,层层传导压力,并将落后县(市、区)和企业列为重点执法对象进行专项检查,提高各行业企业开展“双控”机制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

(四)紧盯一线,深入推进“讲双控”。印发《邢台市“千企万岗讲双控”实施方案》,要求企业组织对一、二级风险点的所有岗位操作人员就本岗位风险因素、发生事故类型、风险分级、风险管控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五个方面进行讲解,录制视频、建立台账,全市2132家重点企业录制视频32720个;市、县通过调度会随机抽取现场播放,各企业全员播放交流,随机抽取查看,点评存在问题,确保全员参与、全员知晓,全岗位人人抓“双控”,打通企业“双控”机制建设“最后一米”。
      (五)整治“三违”,全面实施“金睛”工程。通过“金睛工程”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员工的作业行为实施动态监管,在全市开展“双控”机制建设“金睛”工程,全市2132家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和一、二级风险源点部位完成高清摄像头安装,实现作业行为可视化、可备查、可追溯。

    二、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素质
      ()加大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局关于干部培训年度工作计划,举办专题业务培训。2021年开展全市乡镇应急管理干部业务培训8期,培训对象为乡镇安全主管副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和综合执法队队长,共有660人参加培训。通过培训,其实提升了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从安全监管的门外汉成为监察执法的尖刀排,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同时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参加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和应急部应急管理干部
网络学院各类专业业务培训学习,持续提高业务知识储备和应用实践能力。
      (二)持续开展“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2021年对全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近万人次,培训特种作业人员1.2万人次, 培训一线岗位从业人员约8万人次。我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高标准开展领域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做到企业在岗、转岗、新招录、特种作业人员须全部考核合格上岗。
      (三)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要负责人培训。2021年我市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加油站和规模以上工贸企业6类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专项培训,约2500人参加。
2021年9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我局将持续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和能力方面的培育,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的形成,培树企业安全文化氛围的营造,加大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的提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加大执法力度,优化管理措施,创新监管方法,充分利用互联网和现代化信息手段,实现远程监管,声像监管,现场监管并重。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安全隐患及时清零,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卢风军代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衷心希望您对我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印章)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