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水务局对邢台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5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3-29      发布机构: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259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王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让老百姓喝上放心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关心。农村饮水安全事关广大农村群众的身体健康,是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重要的民生福祉,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列入全市重点工作。现将我市农村饮水安全情况从莲子镇、隆尧县、全市三个层次介绍说明如下:

一、莲子镇农村饮水安全情况

隆尧县莲子镇现辖行政村23个,人口4.8万人。2009年辖区内建成白家寨供水站,供水站24小时不间断供水,供水覆盖范围由最初的14个村,到 2019年逐步扩户为17个村,并随着农村生活水源置换的实施,于2020年12月供水水源由地下水切换为南水北调的长江水。截止 2021年底,莲子镇尚有莲子镇村、东范村、西范村、东庄村、王家庄村、北哈口村等6个村采用单村供水模式,水源为地下水,除王家庄村采用农村饮水安全最低标准每天放水一次,每次不低于3小时外,其余5个村均为全天24小时供水。全乡镇自来水普及率100%,水质监测由县疾控中心每季度检测一次,历次检测均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永保障水平,2022年隆尧县在莲子镇继续实施农村生活水源置换工程,将莲子镇村、东范村、西范村、东庄村、王家庄村、北哈口村等6个村全部并网到白家寨供水站。工程于20225月份开工建设,2022年年底全部完工,形成了由隆尧县地表水厂处理南水北调长江水,输水到白家寨供水站,再供水至全乡镇 23个村、4.8万人的规模化供水方式,水处理工艺完全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水质合格、稳定,24小时不间断供水,每家每户都有自来水,不存在定时供水、水窖储水;未接通自来水和饮水污染问题。

二、隆尧县农村饮水安全情况

隆尧县下辖12个乡镇276个村,供水人口54万人。全县自2007年开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截止2018年,全县建成联村供水站15座,单村供水工程42处,农村自来水普及率100%。

为使农村群众和城市居民一样喝上优质长江水,在省水利厅的安排部署下;隆尧县自2019年开始实施农村生活水源置换工程,总投资1.73亿元,通过扩建地表水厂2座、铺设地表水厂到联村供水站管网120公里、铺设联村供水站到村管网47公里等措施, 2022年年底在全县形成“城乡一体”的规模化供水网络,由2座地表水厂按标准工艺处理南水北调长江水,再通过全县15个农村供水站将安全、优质的饮用水24小时不间断的输送到全县千家万户,全县范围内不存在定时供水、水窖储水;未接通自来水和饮水污染问题。

三、全市农村饮水安全情况

在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安排部署下,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起步较早。从1996年开始,在“九五”、“十五”10年期间实施了“饮水解困”工程;在“十一五”、“十二五”10年期间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基本解决了全市范围内的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特别是从2006年起,我市率先在巨鹿县探索实施整县推进联村集中供水模式,引起了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多次做出批示,并在全省和全市推广。“十三五”期间,我市一是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对一些老旧的农村供水设施进行改造提升;二是开始实施“农村生活水源置换”工程,以优质的南水北调长江水替换地下水,彻
底解决了我市南宫、威县、清河、临西部分地区饮用地下水氟含量超标问题

进入“十四五”以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我市继续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水源置换”工程,在南水北调总干渠以东的广大平原受水区打造“城乡一体”的规模化供水工程。目前全市除信都区、沙河市、临城县、内丘县西部山区,受地形、水源条件限制,采取单村供水模式;开发区、襄都区、邢东新区位于主城区周边,由市自来水公司实施城市自来水联通外,其余13个县(市、区)全部实现一座或多座县级南水北调水处理厂供给全县范围生活用水的城乡一体化、规模化供水模式,极大的提高了农村供水保障程度。目前全市集中供水率99.52%,自来水普及率99.52%,规模化供水人口比例87.71%,均高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

四、为保障饮水安全采取的其他措施

由于农村供水工程点多、线长、涉及人口众多、地区性差异大,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风险隐患。为将风险降到最低,保障特殊情况下农村饮水安全,我局认真分析研判,通过四个方面落实防控措施,全面提升供水保障水平。

1防范突发性供水问题。一是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近年来暴雨频发,我市西部山区一旦发生洪水灾害,将造成沟道内的截潜流、大口井、管道等供水设施水毁。为此,我局要求山区县对供水管材、机电设备等抢修物资进行储备,一旦发生自然灾害,迅速分发储备物资并进行抡修,保障受灾群众饮水安全。二是设施故障类突发事件。我局要求各县(市、区)成立了应急抢险队伍,制定了应急预案,一旦出现供水设备故障、管网破裂等情况,迅速抢修,排除故障,恢复正常供水。

2、防范季节性供水问题。一是冬季冰冻问题。我局要求各县(市、区)针对户内管网、水龙头冬季易上冻问题,大力宣传冬季水管防冻知识,积极指导用水户采用棉被草垫等保温材料覆盖阀门井、水表井,及时排除入户管道和水表井积水,对暴露在地面以上的入户设施采取“穿衣戴帽"、"围裹保温"、“滴水成线”等措施,防止供水设施上冻。二是夏季干旱问题。我市西部山区受地形、水源条件限制,水源多为大口井、截潜流、户内浅井等浅层地下水,此类水源易受天气影响,干旱年份水源水量不足,且呈动态性变化;平原地区夏季用水量激增,可能引发管网末端村、户压力不足。为此,我局安排各县(市、区)在夏季期间对农村供水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安装管道泵、启动备用水源、水车应急送水等措施,保障极端天气下的农村饮水安全。

3、防范矛盾性供水问题。通过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工程的实施,我市平原县巳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部分村长期饮用“大锅水”、“福利水”,在并入一体化供水管网后,缴费意识不强,水费收缴困难,可能引发供水矛盾。对此,我局印发警示函,要求各县(市、区)提高思想认识,在水费收缴过程中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村级三个责任人”作用,避免采取简单的“一刀切"方式。对于村水管员未及时上缴水费的,要主动作为,采取多种渠道予以提醒,并通知乡镇政府主体责任人、村委会及时了解原因、化解矛盾,不能“一停了之”,防止发生供水矛盾事件。

4、完善供水保障体系。一是建立责任体系。按照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我市逐村明确了农村饮水乡镇政府的主体责任人、水利行业的监管责任人和饮水工程的管护责任人等“三级责任人”,并制作了公示牌在村内公示。同时,我局建立了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人”管理责任制,要求各县(市、区)将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人”管理工作责任分解到人,确保各级责任人公示信息准确、责任履职到位。二是建立监测机制。通过农村饮水安全“村级三个责任人”,对全部农村群众饮水安全进行常态化监测,尤其是对脱贫户和防贫监测对象要进行重点监测,确保发现问题实时清零。三是畅通投诉渠道。为及时解决农村群众日常遇到的饮水问题,我市市、县两级设立了农村饮水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并通过村集体大喇叭、网络公示、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对群众反映的供水问题立即响应、及时解决。为防止出现电话运行不畅、推诿扯皮现象,我局每月进行举报测试,确保县级监督举报电话打得通、接得了、办得好。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局除将在南水北调受水区继续强化“城乡一体化
供水"外,重点将针对山区小型供水工程进行提升改造,通过安装过滤、消毒设施,建设旱季应急水源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山区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持续份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邢台市水务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