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水务局对人大代表李伟哲《关于河道涉水安全隐患 整改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6-29      发布机构: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113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李伟哲代表∶

您好!《关于河道涉水安全隐患整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正值夏季高温,溺水伤亡事件进入高发期。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好上级要求,市水务局已安排部署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水利设施防溺水隐患排查工作,对管理权限内水库、河道和流经人口密集区的河段等重点水域和溺水多发地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加强日常巡查管理,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把防溺水安全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积极主动开展好宣传教育。

以防溺水宣传为主题,利用网络、微信、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载体进行安全教育,引导社会民众,特别是学生儿童远离水库、河湖、坑塘等水域。充分认识涉水旅游、嬉水玩耍的危险性,增强安全防护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三、织密树牢安全警示标志

加强水利工程水域的安全管理,在人员出入频繁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主要路口和危险部位等醒目位置设立安全标志,河道过村段桥梁两侧安装必要的防护措施,切实把安全管理警示提示
等各项防范措施做细做实,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四、加大巡查检查督导频次。

各县(市、区)已成立督导小组,对管辖的水库河湖、坑塘、渠道等水域进行全面检查,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整改到位,彻底消除隐患险情。对发现安全基础设施损坏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立即进行弥补和修复,确保水利工程管理防护措施落实到实处;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在河道、水库、闸涵附近定期派专人进行巡查,建立巡查台账,明确巡查主体、巡查范围、及时劝阻和教育在危险水域戏水、玩耍、游泳的行为,有效避免和减少水利工程涉水溺亡事故的发生。



邢台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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