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61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6-12      发布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98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是否同意公开:

                                          办理结果:A

邢卫提案字〔2023〕64号

 

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次会议第615号提案的答复

 

孙晓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高质量医养结合,托起最美‘夕阳红’”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放开经营主体门槛,鼓励市场化竞争。积极提升社区(乡镇)医养服务能力。2020年以来,我市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以社区(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或卫生服务中心(站)为基础,通过内部改扩建等形式,建设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为辖区内社区和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普惠、便捷、安全的医养结合服务,并将建设情况作为年终考评工作加分项。截至目前,我市共74家乡镇卫生院和卫生服务中心拓展了养老服务职能。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能够提供机构集中供养、失能评估、家庭护理、供餐助浴、文化娱乐等多种形式的医养服务。

(二)改变社区基层医疗机构的养老服务补贴方式和补贴侧重点。发挥家庭医生作用。优先为失能、重病、高龄、低收入等老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签约服务。扩大医联体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的范围,可按规定报销相关医疗费用,并按成本收取上门服务费。引导企业设立线上线下融合、为老年人服务的专柜和体验店,发展养老相关产业融合的新模式新业态。制定老年用品和服务目录,强化老龄产业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推动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及老年用品行业规范发展。

(三)建立三甲医院与社区中医机构、社区基层医疗机构在医养领域的结对帮扶机制。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的原则,合理规划、完善养老服务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及接续性医疗机构开展签约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与协议合作的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积极推广“医养一体、两院融合”模式。充分发挥大型医院的帮扶带动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健康管理、健康教育与咨询、预约和转诊、用药指导、中医“治未病”等服务,帮助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健康服务,惠及更多老年人。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将医疗资源配置作为养老机构新建和改扩建的基本标准,推动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展康复、护理服务,积极拓展养老服务功能。二是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到2025年底前,每个县(市、区)有1所以上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感谢我市卫生健康工作支持,以上答复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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